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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2台莱线济南莱芜界至城建界及S332韩莱线凤凰路口至西沟里段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S242台莱线济南莱芜界至城建界及S332韩莱线凤凰路口至西沟里段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71200494381340201716F021663
招标编号:JL201801005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371200494381340201716F021663项目名称S242台莱线济南莱芜界至城建界及S332韩莱线凤凰路口至西沟里段大中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莱芜市建设性质大中修
招标备案号JL201801005-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JL201801005招标类别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项目立项文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鲁交规划[2017]167号
项目法人单位莱芜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人莱芜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策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形式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487天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省投资90%,市县投资1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S242台莱线济南莱芜界至城建界(K68+979~K99+283)及S332韩莱线凤凰路口至西沟里(K105+150~K106+975)段长32.129公里,2007~2010年改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3~32米,路面宽21.5~30.5米。
S242台莱线K68+979~K80+345段长11.366公里,左幅采用大修方案,铣刨面层、处理基层病害后,铺筑路面结构层;右幅采用中修方案,处理病害后罩面;S242台莱线K80+345~K99+283段、S332韩莱线K105+150~K106+975段长20.763公里,采用中修方案,处理病害后罩面。
全线维修大桥4座、中桥3座、小桥2座、涵洞12道,按照现行规范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要求,增设更换护栏、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增设排水设施。
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施工标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本项目计划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40个月(包括施工阶段16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24个月)。
2.2 标段划分1. 标段名称:监理标段,标段号:JL1,起始桩号: K68+979;K105 150, 结束桩号:K99+283;K106 975,标段长度:32.129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要求
监理标段
(JL1)
监理服务标段:S242台莱线济南莱芜界至城建界(K68@979~K99 283)及S332韩莱线凤凰路口至西沟里(K105 150~K106 975)段长32.129公里,2007~2010年改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3~32米,路面宽21.5~30.5米。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主要工程内容为施工标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资质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业绩要求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不少于2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财务要求近3年(2014~2016年度或2015~2017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①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经按公告第3.8款信用查询,未有不良信用记录;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015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10 日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⑦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8年及以上施工监理经历,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驻地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2.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持有安全上岗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安全工程师。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满足最低要求。
分包要求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8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02-26至2018-03-0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39号716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3-19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39号802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2.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teract/index.shtml)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莱芜市公路管理局山东新策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高新区龙潭东大街139号山东省济宁市中区古槐路铁塔寺小区综合4号楼
邮政编码271100272000
联系人王永华王大勇
电话0634-88630020537-2320756
传真0634-88635230537-2320756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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