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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乡高峰中学综合楼维修等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发包公告
发包编号:AHHY2022-01
发布日期:2022年7月1日
一、发包条件
高峰乡高峰中学综合楼维修等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关于调整舒城县招标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舒交易〔2022〕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名称
高峰乡高峰中学综合楼维修等工程
2、发包人
舒城县高峰乡高峰中学
3、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4、工程实施地点
舒城县高峰乡
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教项目办函(2022)31号
6、建设规模
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3元
7、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8、发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9、发包方式
固定价随机摇号
10、标段划分
1个
11、质量标准
合格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预承包人应当在舒城县政府性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及工程服务诚信企业名单中择优使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5天。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安徽华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舒城县万佛路与周瑜大道交叉口往东约200米,院内办公室4楼)凭推荐函原件现场报名并购买发包文件。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6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安徽华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舒城县高峰乡高峰中学
代理机构
安徽华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舒城县高峰乡
地    址
舒城县万佛路与周瑜大道交叉口往东约200米,院内办公室4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备注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预承包人持发包人发出的推荐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B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项目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发包代理机构提出。项目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发包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4000.00元,预缴履约保证金为发包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发包会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承包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发包会结果通知书,在发包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领取,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注:(1)参与交易项目承包的预承包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发包会,每个预承包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2)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发包会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详见附件),作为项目承包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参加发包会。
(3)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
(4)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发包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发包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附件: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姓名: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社区(村委会)或预承包企业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姓名)为我社区(村委会)居民(或我单位人员),现就其本人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人员和疑似病例人员;
2.不属于最近14天(指本项目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严重区域居住或最近14天(指本项目开标前14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
3.不属于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社区(村委会)或预承包企业(公章)
七、公告发布媒体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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