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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西丰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3万吨保温钢板平房仓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202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饶河县西丰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昊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西丰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3万吨保温钢板平房仓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饶河县西丰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90平方米,建仓126米*54米一栋,钢结构保温平房仓面积6804平方米,仓容3万吨(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0日,共计118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570,094.17元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施工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19、2020、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注:2019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
(1)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2)按照黑建规范〔2020〕9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人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须具有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先后顺序为准);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7月01日00时00分至2022年07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 0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或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1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1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自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自动转载)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469-5667906
招 标 人:饶河县西丰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饶河县西丰镇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哈尔滨昊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七大道2966号3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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