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闽侯县委员会党校中共闽侯县委党校新校区校园文明创建布置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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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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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中共闽侯县委党校新校区校园文明创建布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FR2022-064CS
项目名称:中共闽侯县委党校新校区校园文明创建布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至 2022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报名费200元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7) 报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格式自拟。
(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报价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行业划分类别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简化资格证明材料: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本规定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网上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费汇入如下银行账号后将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fjfrzb@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闽侯县委员会党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求是路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共闽侯县委党校新校区校园文明创建布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FR2022-064CS
项目名称:中共闽侯县委党校新校区校园文明创建布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中共闽侯县委党校新校区校园文明创建布置项目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1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至 2022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报名费200元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7) 报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格式自拟。
(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报价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行业划分类别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简化资格证明材料: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本规定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网上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费汇入如下银行账号后将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fjfrzb@163.com。
报名汇入账号: |
开户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江分行 |
账 号:422164422857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闽侯县委员会党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求是路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