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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田径场投光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田径场投光灯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升恒(招)【2022】009号
项目名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田径场投光灯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0.737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737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升恒(招)【2022】00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田径场投光灯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暂列金额25000元);发包价为639136元, K值=10%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 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田径场投光灯建设项目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暂列金额2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22年8月20日前竣工;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6 月 28 日至2022年 7月 5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 11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签收。
8.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邮编:/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邮编:3500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何小姐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相关监督部门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至 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将本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整为:“1.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招标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何小姐、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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