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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汽开区储备土地及重点项目场地平整工作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汽开区储备土地及重点项目场地平整工作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9日 13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H-2022-06-005-02
项目名称:汽开区储备土地及重点项目场地平整工作监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汽开区储备土地及重点项目场地平整工作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场地平整工作验收结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吉建办〔2021〕99号、建市〔2020〕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2.4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2.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2.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上一年度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9日  至 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请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是总监理工程师本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3点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3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
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中吉泰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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