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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东区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4-00196
项目名称:大东区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大东区公务用车加油服务,车辆约为85辆。
二、服务要求
 
1、按国家现行标准提供车用汽油、柴油;
2、为指定车辆提供绿色通道,确保车来即加;
3、中标后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车辆明细表加油,非表内车辆不提供加油服务,误加油损失由加油站承担;
4.提供一车一卡加油服务,车卡绑定,能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检查。
5.投标人的定点加油站要在全市范围内布局合理,设施齐备,服务优良,并具备使用加油卡等加油功能,能够实现联网统计、统一结算、全市通用。
6.提供可以为公务用车进行加油的网点分布图,并列明纳入公务用车加油网点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7.提供可以为公务用车加油卡进行充值的网点分布图,并列明纳入公务用车加油充值网点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每个充值网点须配备能够使用银联公务卡刷卡的POS机。
8.公务用车加油采用IC卡等加油方式,应可以实现限定加油车号(即一车一卡),实现机动车辆加油计算机处理,有统一的数据库。
9、能够提供15天以上的加油监控,能够提供加油交易数据信息,按采购人需求实时准确上传加油数据,随时备查车辆加油情况。
10.详细说明IC卡等加油优惠实现方式和技术保证措施。
11.说明IC卡等办卡流程和使用IC卡加油流程。
12.全面介绍IC加油卡的功能。IC卡应可以实现限定加油车号、限制便利店消费、限定油品、限定日加油次数等功能,确保IC卡除加油外,不得用于其他消费。
13.免费提供公务用车加油IC卡。IC卡非人为损坏时,免费提供维修或换卡服务。
14.提供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咨询服务方案,对外公布热线电话号码。
15.能够通过电话、网站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供即时查询和定期查询服务,并可免费提供纸质查询单据及合理明细。根据大东区政府车辆管理要求,定期提供加油费用结算统计报表。
16.所经销油品须全部从国家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所有油品均应具有有效的油品来源证明并提供证明文件。绝不允许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17.如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损伤,经4S店或一级以上维修企业出具证明,维修费用由加油站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18.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机加油,加油机均应有计量保证体系合格证。不得缺斤短两,克扣用户。
19.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零售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最大程度的优惠。要在醒目位置公布价格表,并在结算时说明优惠金额,以利监督。
20.在油品供应紧张时,保证公务车辆定点加油。
21.确定专人对公务用车加油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协调公务车辆加油咨询、投诉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照比率报价,比率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时按照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为基础,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不同品种成品油均采用同一个比率。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投标人承诺的价格,必须低于本市发改、物价部门确定的零售指导价和实际零售价,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油品价格,投标人承诺的优惠比率应保持不变。
3.投标人应保证对公务车辆优惠定点加油为全市最低价,不得出现其个别网点社会加油价格低于公务车辆定点加油优惠价格情况。如果投标人对社会加油实施促销方案,应保证定点加油同时享受其促销方案的权利。当促销价格高于定点加油优惠价时,定点加油优惠单价可保持不变;当促销价低于定点加油优惠单价时,在促销期间,原报价作相应下降,保证定点加油优惠价不高于促销价。促销活动如为赠送产品的,应按市场价格作适当折价。
四、结算方式:
1.实际付款金额=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投标人所报比率×实际用量。
2.如果投标人的加油站网点新增了其它油品,也将按照报价所报比率进行加油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批准从事业务范围包括成品油或批准从事业务范围包括汽油、柴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汽油、柴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2年07月05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行政审批大厅4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及投标,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提交及现场U盘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投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ddqzfcgzx@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641019600016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24-8872824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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