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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湖财预执〔2020〕219号)及《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2021〕61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湖江采字2022-020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计划总金额约1亿元;
2、招标银行数量:6家;
3、定期存款期限为:一年。
五、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南太湖新区设立总行、市分行或一级支行;投标主体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一)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7月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均可)
(二)地点(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
(三)方式:免费在线获取。
七、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7月6日17:00。
(二)报名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三)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银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免费查阅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还未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的投标银行,请参照《银行入驻手册--公款竞争性存放平台》完成入驻。入驻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9:30。
(二)投标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银行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确认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2、“政采云”平台操作咨询
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在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102室进行电子开标评标。
因本次招投标为试行网上全程办理,为保证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仍实行双轨制。请投标银行于2022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密封送达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
招标单位: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615室
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湖州南太湖新区部门纪检监察第七小组
电话:0572-2538096
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1203室
十一、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 (http://taihu.huzhou.gov.cn)
2、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联系人:沈旭,联系电话:0572-288902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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