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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顶福龙陵园)一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顶福龙陵园)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柘发改审批(2021)23号、柘发改审批(202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柘荣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柘荣县民政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柘荣县乍洋乡水碓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柘荣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顶福龙陵园)一期建筑占地面积598.1平方米, 主要建设管理房、骨灰楼,共安置骨灰10471 台,配套停车场、道路工程、挡土墙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等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4.3 三级资质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房屋建筑工程中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暂列金额68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48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3)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9日 20:00:00至2022年7月4日 23:59:59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22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县民政局
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98号,邮编:3553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06号
联系电话:0593-838688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柘荣县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联系电话:0593-619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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