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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淡水鱼产品)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1339676(0868-2142ZD934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SZDL2021339676(0868-2142ZD934F)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
条款
原内容
变更后内容
评标信息
技术部分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一)食品安全保障能力(50分)
1.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印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或生产企业),检测报告的检测项目应符合国家食品检测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食品检测标准:
“GB 2733-2015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62-2017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9921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50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291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50分)
2.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验)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二)食品安全保险(50分)
1.评分内容:
(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30分):
已购买投保金额≥5000万元,或者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金额≥5000万元,得30分;
已购买3000万元≤已购买投保金额<5000万元,或者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金额:3000万元≤投保金额<5000万元,得15分,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2)投标人购买公众责任险(20分):
已购买投保金额≥500万元的,或者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购买公众责任险投保金额≥500万元,得20分;
已购买100万元≤已购买投保金额<500万元的,或者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购买公众责任险投保金额:100万元≤投保金额<500万元,得10分,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2.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和保险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食品安全保险和公众责任险购买时间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且本项目服务期包含于上述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保险期间内。
2.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且承诺本项目服务期包含于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保险期间内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一)食品安全保障能力(50分)
1.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印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或生产企业),检测报告的检测项目应符合国家食品检测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食品检测标准:
“GB/T 5009.45-2003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2762-2017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31650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291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50分)
2.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验)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二)食品安全保险(50分)
1.评分内容:
(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30分):
已购买投保金额≥5000万元,或者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金额≥5000万元,得30分;
已购买3000万元≤已购买投保金额<5000万元,或者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金额:3000万元≤投保金额<5000万元,得15分,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2)投标人购买公众责任险(20分):
已购买投保金额≥500万元的,或者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购买公众责任险投保金额≥500万元,得20分;
已购买100万元≤已购买投保金额<500万元的,或者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购买公众责任险投保金额:100万元≤投保金额<500万元,得10分,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2.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和保险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食品安全保险和公众责任险购买时间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且本项目服务期包含于上述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保险期间内。
2.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且承诺本项目服务期包含于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保险期间内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评标信息
商务部分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一)评分内容:
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 1人):
(1)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50分;
(2)具有农业农村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 20 分;  
(1)至(2)小项累计得分,最高 70 分。
2.履约完成过同类食材的配送项目,得30分。
以上要求需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关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该人员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其他经验业绩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 社保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含网址栏的社保官网截图,代缴或补缴无效。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按要求提供自有员工的社保证明,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一)评分内容:
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 1人):
(1)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50分;
(2)履约完成过同类食材的配送项目,得50分。以上要求需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关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该人员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其他经验业绩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 社保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含网址栏的社保官网截图,代缴或补缴无效。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按要求提供自有员工的社保证明,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评标信息
商务部分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一)评审内容:
1.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中有不少于6人作为跟车送货员,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且均具有跟车送货的相关工作经验;得20分
2.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
(1)投标人每有1 名团队成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 20 分;
(2)投标人每有1 名团队成员具有农业农村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 20 分;
(3)投标人每有1 名团队成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三级(或以上)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20 分,本小项最高得 40 分;
以上人员不可兼任,若同一名人员具有两个及以上证书,按照分值最高的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项目团队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相关证书扫描件,项目团队成员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其他经验业绩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社保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含网址栏的社保官网截图,代缴或补缴无效。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按要求提供自有员工的社保证明,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
3.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一)评审内容:
1.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中有不少于6人作为跟车送货员,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且均具有跟车送货的相关工作经验;得30分。
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
(1)投标人每有1 名团队成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 30 分;
(2)投标人每有1 名团队成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三级(或以上)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20 分,本小项最高得 40 分;
以上人员不可兼任,若同一名人员具有两个及以上证书,按照分值最高的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项目团队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相关证书扫描件,项目团队成员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其他经验业绩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社保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含网址栏的社保官网截图,代缴或补缴无效。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按要求提供自有员工的社保证明,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
3.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深圳大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淡水鱼产品)  ,属于  餐饮业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深圳大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淡水鱼产品)  ,属于  批发业 ;

(二)采购时间
1.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投标开始时间  2022-06-29 22:00
2.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22-07-18 14:30
3.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8 14:30
4.开、评标时间2022-07-18 14:30
5.项目提问开始时间2022-06-29 22:00
6.项目提问截止时间2022-07-12 18:00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正后招标文件ZBS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加密规则已作调整,所有供应商都必须下载最新的加密规则,对投标文件进行重新加密和上传。如果使用旧加密规则文件加密,将导致解密失败和投标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大学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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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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