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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关东军司令部旧址安防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侵华日军关东军司令部旧址安防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侵华日军关东军司令部旧址安防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G2022-0620
项目名称:侵华日军关东军司令部旧址安防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3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31万元
采购需求:侵华日军关东军司令部旧址安防工程设计(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施工阶段技术服务至竣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设计单位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磋商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当日无法完成信用信息查询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封存,待查询工作完成后,依法继续进行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8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04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8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凡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人员,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卫生消毒,近期(14天)有过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或发烧或未自行隔离14天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磋商,其他事项严格执行大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武术文化博物馆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8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dlhfzb@163.com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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