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中韩航空产业交流合作对接会会务服务采购中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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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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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沈阳市商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我局通过询价方式对2021中韩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沈阳)韩国周“中韩航空产业交流合作对接会”会务服务进行采购,确定辽宁峰尚艺台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19日-2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投资促进二处、政策法规处、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投资促进二处22734050
市商务局政策法规处 22724645
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2272652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国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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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投资促进二处22734050
市商务局政策法规处 2272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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