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011年国省道大中修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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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东营市2011年国省道大中修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70500493400263201016F020554
项目编号:370500493400263201016F0205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20东郑路明海闸至胜利大街大修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省财政厅 100%,招标人为东营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一合同段:G220东郑路明海闸至胜利大街大修工程G220东郑路明海闸至胜利大街大修工程,一、二级路,长11.3公里。 (一)路基、路面工程:K14+965~K25+233段(明海闸桥除外)路基全宽为23.5m,中间带宽度0.5m,行车道宽度为4×3.75m,硬路肩宽度为2×3.25m,土路肩为2×0.75m;K25+333~K26+265段路基全宽为43.0m,中间带宽度0.5m,行车道宽度为8×3.75m,硬路肩宽度为2×2.75m,人行道为2×3.5m。 K15+005~K18+459、K25+287~K26+265两段,采用处理原路病害后加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的处理方式。K18+459~K18+554(明海闸)段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K18+554~K25+287段,对于路基病害严重的路段采用挖除新建方案。其中加铺长度为5.09km,新建长度约1.55km。 (二)起止桩号K18+645~K26+265,长7.62公里,共改建小桥2座,分别为K18+663.7明海闸小桥,K20+313小桥,分别为2-8m、1-6.5m钢筋混凝土实心板桥;改建涵洞9道,拆除2道,原涵利用1道。 第二合同段:S312孤滨线大红门至孤岛段大修工程 S312孤滨线大红门至孤岛段大修工程,二级路,长16.374公里。 (一)路基、路面工程:K0+000~K11+490段路基全宽为12.0m,行车道宽度为2×3.5m,硬路肩宽度为2×1.75m,土路肩为2×0.75m;K11+550~K16+374段路基全宽为13.5m,行车道宽度为2×3.5m,硬路肩宽度为2×2.5m,土路肩为2×0.75m。 (二)桥梁工程:拆除新建小桥4座,分别为K1+605小桥,K4+821小桥,K11+410.5小桥,K12+098小桥,分别为1-13m、2-13m、3-10m、2-1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 (三)涵洞:新建涵洞11道,其中1-Φ0.5m圆管涵5道,1-Φ1.5m圆管涵1道,1-2m盖板涵5道,原涵利用2道。 第三合同段:S230东青路八分厂至田庄段中修工程 S230东青路八分厂至田庄段中修工程,一级路,长15.232公里。K12+520~K16+350段路面宽度为29m,K16+350~K20+335段路面宽度为34m,K20+335~K27+752段路面宽度为30m。病?"?{?o?POST /ztb/BiddingNoticeServlet?option=save HTTP/1.1 Accept: image/jpeg, application/x-ms-application, image/gif, application/xaml xml, image/pjpeg, application/x-ms-xbap, 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pplication/msword, application/vnd.ms-excel, application/vnd.ms-powerpoint, application/QVOD, application/QVOD, */* Referer: http://123.232.111.215:8888/ztb/BiddingNoticeDirectServlet?option=add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业绩条件为:具有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类似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营市东城锦华南区161号二单元3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提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招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时分将招标文件递交至东营市东城天河商务酒店一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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