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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营门口办公区、红墙巷办公区搬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20200(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2020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营门口办公区、红墙巷办公区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市更新家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崇阳大道122号
中标(成交)金额:18.9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市更新家具有限公司      营门口办公区、红墙巷办公区搬迁服务      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提供营门口办公区、红墙巷办公区搬迁服务,搬迁预估数量为:办公桌178张、办公椅383把、办公沙发72套、茶几66个、木制文件柜51组、钢制文件柜202组、大会议桌4张、个人办公台式电脑约170套,打印机约6台、空调拆装60台左右、电话约100部、办公资料若干、其他待报废物资若干。      1.供应商应将所有物品按采购人要求搬迁至指定房间并按采购人要求放置,不得遗漏、错搬。2.在搬迁过程中,供应商应对所有家具、物品、资料按标示进行搬运。所有家具应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拆除、打包,并重新安装,直到能正常使用。3.所需拆装的办公家具因使用时间较长,有一部分已经损坏,供应商均应按相关行业标准对所有损坏的办公家具进行维修,并保证维修后都能正常使用。维修所需要的五金配件均由供应商提供。4.所有家具在搬运拆装过程中,因搬迁拆装造成的损坏,供应商应负责修复并保证能正常使用。若供应商拒绝修复或两次修复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按采购人认可的市场价进行赔偿。5.所有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在搬迁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供应商应负责修复和赔偿。6.在搬运过程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应配合采购人负责人,对所有办公资料进行保密,不得遗失和泄露等。      采购人发出通知后7日内完成。      以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及承诺提供营门口办公区、红墙巷办公区搬迁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莉(采购人代表)、冯大辉、王晓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约定收费金额6,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致民东路6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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