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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跨境电子商务9610出口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华跨境电子商务9610出口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金华跨境电子商务9610出口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跨境电子商务9610出口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金华跨境电子商务9610出口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杭关人发【2019】177号的通知要求具体如下:
1、项目的建设要避免海关业务敏感数据外泄,并保障内网对外数据交换的唯一性;
2、该项目部署环境主要为海关业务网,需确保网络部署的专业性要求;
3、参考借鉴省内其他采用“单一来源”或“直接委托”采购方式委托数据分中心建设项目的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此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建议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26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7月06日 至 2022年07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正涵南街1128号
2.采购监督部门: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结果.pdf
1.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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