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供电维修车间设备采购(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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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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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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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9日)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4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