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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和田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H(HTDQ)2022ZFCG04号-2
项目名称:和田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和田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项目(二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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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土保持监测
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监测,完成交月报、季报、年报,待主体施工完成后,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水土保持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专家验收通过后,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协助甲方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并提交水政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于甲方提供全部相关水保资料后自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成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并协助甲方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并提交水政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4)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份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提供2022年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22年3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由于疫情封控地区的企业需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允许延期申报的证明材料);(6)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7)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2022年3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  至 2022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报名表发送至1035887578@qq.com邮箱,资格审查资料无需提供,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市温州酒店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市温州酒店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      
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22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354号1栋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903-2529366/1331903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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