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龙头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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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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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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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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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07-08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7-29 09:30 |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龙头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龙头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已由承德市水务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承水保【2022】6号、围政复【202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围场县龙头山镇、道坝子乡、棋盘山镇3个乡。 规 模:工程区总治理面积25km2。治理措施包括:坡改梯33.49hm2,田间道路970m,护地堤3289m,透水坝6道,护岸1120m,截水沟360m,河道整修1650m,跌水坝6道;造林面积4.38hm2,灌草面积4.27hm2,植物谷坊42道;封育治理2457.86hm2,设置封禁标志牌1块。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40日历日内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上质疑”模块进行提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17时00分,答疑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17时00分。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在实际执行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处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原件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以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清晰可辨,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在2022年7月29日9时30分前,以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账号:1300110*****02014-0980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日历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08 09:00至2022-07-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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