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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珍珠湖幼儿园关于苏州市相城区珍珠湖幼儿园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苏州市相城区珍珠湖幼儿园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2-XC-C-004
项目名称:苏州市相城区珍珠湖幼儿园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配送范围:
对学校自办食堂所需的粮油、肉类、面粉、蔬菜、调味品、乳制品、水果等食材进行统一配送。
(二)质量标准:
1、大米配送标准:二年内新大米(国标一级),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2、面粉配送标准:面粉级别为特一级,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3、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4、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5、家禽冻品(鸡腿、鸡翅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6、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7、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8、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9、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必须符合GB5461-2000标准,酱油必须符合GB 18186-2000标准,味精必须符合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必须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必须符合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必须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必须符合GB18187-2000标准。
10、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标准。
11、乳制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2693-2010标准。
12、水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P18406.2-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
13、糕点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T20977-2007糕点通则,GB70992003糕点卫生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三)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肉类(含家禽、鱼、肉、冷鲜肉及冷冻肉等)、豆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必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的食材均需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
3、学校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抽样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及相关责任。
(四)卫生要求:
1、成交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学校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经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共同确认后,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配送单位应承担对学校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4、本项目每天食材配送量大,因此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5名的食材配送工作人员,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食材配送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未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五)配送品牌及价格要求:
1、结算时食材单价以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公示配送当天价格结合响应单位所报出的响应折扣率按月进行结算。送货当天公示价格备送一份。
2、主要食材以市场主流品牌为主。结合市场情况,肉类选中粮、双汇同档次或高于同档次品牌;豆制品以上海艺杏、苏州老相食同档次或高于同档次品牌;冷冻品以正大、春雪同档次或高于同档次品牌;调味品以海天、老恒和同档次或高于同档次品牌。
(六)配送频率要求:
1、粮油每周送货一次,其他品类每天送货一次。每天上午7:00之前将采购单位所订的货物送至指定位置(7:40之后出校门),如送货迟到超过半小时,采购单位可扣成交单位当天总货款的10%违约金。因迟到时间长而造成采购单位无法正常供餐的,采购单位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学校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学校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七)考核管理:
1、配送学校定期对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办法详见文件附件。
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采购单位应立即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的食堂配送协议:
(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月度考核一学期两次或两次以上低于80分。
(3)学校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
(4)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学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5)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3、学校以及配送单位均应遵守合同约定,做到廉洁自律。
(八)签约要求:
成交后的合同签订由珍珠湖幼儿园与配送单位签订《义务教育学校粮油“食材采购配送”协议书》及《廉洁协议》,详见文件附件。
(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申领CA。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相城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相城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相城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 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工具下载链接为:http://221.224.221.182:8088/zfcgsz/login?bs=5,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751281184、864274166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25日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上一轮服务项目即将到期,为保证服务正常有序地进行,故须加紧采购项目的实施。
5、疫情期间特别说明:根据市疫情防控140号通告,对开标人员实行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规范戴口罩,量体温后进入(省外低风险地区来的,同时需要查验48小时核酸报告;行程码带星人员,需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报告和社区或酒店出具的解除健康监测证明,并且本人书面承诺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如果发现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大厅)。具体按当日防控要求为准。
6、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相城区珍珠湖幼儿园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刘钰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周蓉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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