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投资人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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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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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投资人招标,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资人中标候选人为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苏维华),综合得分:95.722,项目总投资: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收费期:25 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 称: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机构: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电 话:0577-88926769
行业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 编:100736
电 话:010-65292737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电 话:0571-87813859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3日
否决投标原因和依据:无。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投资人招标
开评标时间:2022年07月08日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名 称: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机构: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电 话:0577-88926769
行业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 编:100736
电 话:010-65292737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电 话:0571-87813859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3日
否决投标原因和依据:无。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投资人招标
开评标时间:2022年07月08日
招标人名称: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