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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前(丹东-前阳)铁路外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丹前(丹东-前阳)铁路外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前(丹东-前阳)铁路外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0-01323
项目名称:丹前(丹东-前阳)铁路外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90,000.00
最高限价(元):5,9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设计需求
既有丹前线由丹东站起,线路经过丹东市沿鸭绿江走行,途经丹东四车场、南丹东站、三道沟站、金板村站,最终进入前阳站后到达终点。丹前线位于丹东市区之内,切割城市居民聚点,干扰道路交通,制约城市发展,对居民出行造成很大影响,不适应丹东市城市总体规划、地方经济发展要求,同时也不满足铁路先进运输组织改革的发展方向,更不利于城市优质要素的合理配置。因此结合丹东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大东港及丹东市运输组织和运量情况和丹东铁路枢纽运输情况对丹前铁路外迁工程进行详细研究。
2.工作内容
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决策的依据,根据国家批准的铁路中长期规划,进行社会、经济和运量调查,综合考虑运输能力和运输质量,从技术、经济、环保、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采用初测资料进行基础性设计。
丹前线与丹大快速铁路的既有运输组织情况、客货运布局和未来规划丹前线和丹大快速铁路的运输组织定位。
充分调查丹前线既有运量,研究沿线地方运量、通过运量,结合大东港港区发展情况、区域内沈丹铁路建设情况及其他区块对丹前线近远期运量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及预测,落实各研究年度的客货运量。
改建线路技术标准的选择。
稳定建设方案,包括邻近或穿跨越特殊位置的线路方案;主要技术设备的设计原则。明确丹前线结合运量的扩能方案,线路走向方案及重大施工过渡方案;论证线路起终点接轨站的选择,接轨站改造的规模,接轨及改造方案的研究,结合地质情况对桥隧设置方案进行研究。
既有丹前线主要专用线的运营情况和改建方案,既有丹前线货运设备及功能的还建情况研究。
既有丹前线平交道口释放情况研究。
提出主要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材料数量,拆迁、用地数量,建设工期、投资估算。
外部协作条件: 设计方案总体应符合丹东市规划发展方向。
质量要求:可行性研究方案应具有切实可靠的可行性,工程数量和投资估算要有较高的准确度,铁路设计文件应满足《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TB10504-2018)的要求,并应满足相关部门评审、审批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应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充分,满足决策者的决策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服务内容和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含铁路专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 所有外市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当日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疫情管控)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sy9688@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1321500000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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