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汉源县富林镇第二小学关于汉源县富林镇第四小学学生课桌凳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汉源县富林镇第二小学关于汉源县富林镇第四小学学生课桌凳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8232022000056
二、项目名称:关于汉源县富林镇第四小学学生课桌凳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汉源县雅利文体用品经营部 汉源县河西乡羊山村 3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汉源县雅利文体用品经营部)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专用家具 专用家具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1(批) 330,000.00 33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刚、郑锦华、刘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
②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编号:[51182322210200000168[2022]00080] ,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2.本项目监督部门:汉源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4229282。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源县富林镇第二小学
地址:汉源县富林镇育才路12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爱国路国际商贸城16栋3楼1号
联系方式:0835-2888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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