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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长江防汛物资中心库零星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HSDL(2020)0029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长江防汛物资中心库零星维修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宏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春江路27号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德荣、施吕荣、张志国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中标单位业绩:无。
(三)、无效投标单位: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红花山路2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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