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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改扩建PPP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改扩建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783-2022-01297
项目编号:440783-2022-01297
项目名称: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改扩建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4,649,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改扩建PPP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649,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4,649,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为23年,至2045年5月5日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并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申请人为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在上述资料要求的时间之后,只需提供书面声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改扩建PPP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2)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按有关规定执行。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4)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改扩建PPP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2日 至 2022年07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批复文件要求,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改扩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就下列社会资本采购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和资格后审。
一、项目名称: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改扩建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440783-2022-01297
三、项目授权主体:开平市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五、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六、简要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新增3号焚烧线(设计处理能力为400t/d)的投融资、建设与运营移交,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处理规模达到1000t/d,项目建设用地权属清晰,土地使用权属于实施机构所有,项目公司具有在合作期限内使用土地的权利;项目主体设施已预留扩建焚烧线及其配套系统的安装位置,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建筑物。项目服务范围为开平市全市域及恩平市。
2.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464.95万元,其中:直接费用为14313.51万元,建设其他费用为1540.36万元,项目预备费为1268.3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75.6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7.10万元。
3.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23年,至2045年5月5日结束。
4.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的运作方式采用建设-经营-移交(BOT)合作模式。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中标人,中标人依法组建项目公司(在开平市),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PPP项目由项目公司组织实施,并于实施过程中按照不同阶段以参与主体身份签订各项实施或委托合同。
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经营、维护和债务偿还等工作,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5.项目实施机构
开平市人民政府授权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由其依法开展PPP项目有关工作,进行社会资本方采购、监督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合同签约和监管付费等。
6. 项目资本金和融资结构
本项目由中标社会资本在开平市成立项目公司,政府不参股。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30%(即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239.49万元),融资比例不高于总投资的70%。政府不为社会资本方提供任何融资担保义务,融资不足部分由其自筹解决。
7.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建成后,进场区地磅主要计量生活垃圾的处理量,政府按实际处理量支付费用;发电上网量由政府电力部门或国家电力公司直接计量;炉渣出场由地磅计量。
8.主要排放标准
本项目各项污染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为准。其中烟气、污水、飞灰参考以下标准。
(1)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烟气排放标准参考如下,具体以环评批复为准。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欧盟2010/75/EU
本项目执行标准值
1
颗粒物(mg/Nm3)
1小时均值
30
/
30
2
24小时均值
20
10
10
3
SO2(mg/Nm3)
1小时均值
100
/
100
4
24小时均值
80
50
50
5
NOx(mg/Nm3)
1小时均值
300
/
300
6
24小时均值
250
200
200
7
HCl(mg/Nm3)
1小时均值
60
/
60
8
24小时均值
50
10
10
9
CO(mg/Nm3)
1小时均值
100
/
100
10
24小时均值
80
50
50
11
汞及其化合物(mg/Nm3)
测定均值
0.05
0.05
0.05
12
镉、铊及其化合物(mg/Nm3)
测定均值
0.1
0.05
0.05
13
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mg/Nm3)
测定均值
1.0
0.5
0.5
14
二噁英类(ngTEQ/Nm3)
测定均值
0.1
0.1
0.1

(2)污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标准,回用于厂区冷却塔。最终以环评批复为准。本项目污水处理出水标准见下表:
水质指标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循环冷却补充水标准
pH
6.5-8.5
浊度(NTU)≤
5
色度(度)≤
30
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60
氯离子(mg/L)≤
25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总碱度(以CaCO3计 mg/L)≤
350
氨氮(以N计 mg/L)≤
10
总磷(以P计 mg/L)≤
1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3)飞灰控制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6.3条,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经处理后满足下列条件,可以进入填埋场填埋处理。
1) 含水率<30%;
2) 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
3) 按照HJ/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下表规定的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浓度限值(mg/L)
1

0.05
2

40
3

100
4

0.25
5

0.15
6

0.02
7

25
8

0.5
9

0.3
10
总铬
4.5
11
六价格
1.5
12

0.1

9.与现有项目的衔接
结合处理中心内工程现状,本项目建设与现有工程的衔接如下:
(1)应采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焚烧工艺和机械炉排炉型,建议焚烧炉为先进、优质、稳定的炉型产品,发电机组为先进、稳定、优质品牌产品。在应对垃圾热值波动较大或偏离设计参数时,依然能够稳定、连续运行,保证垃圾处理量。
(2)由于垃圾焚烧项目的特点,其环保要求较高,烟气处理直接关系着项目在实际运营中与周边关系的协调,本项目烟气排放标准应不低于现有工程。
(3)结合现有工程已建设施的处理能力,本项目与现有工程的共享及衔接如下:
序号
扩建新增设备
共享设施/设备
1
焚烧炉 1台400t/d
现有主厂房
2
烟气处理设备
现有主厂房
3
12MW汽轮发电机
现有主厂房
4
循环冷却水泵 1台
现有综合水泵房
5
制水车间RO装置1套
现有制水车间
6
冷却塔风机1台
现有冷却塔
7
污水处理厌氧循环风机2台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8
污水处理NF、RO系统各1套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9
/
现有升压变压器 额定容量32500kVA
10
/
发电上网线路
11
/
取水管线
12
/
垃圾储坑
13
/
活性炭除臭装置
14
/
冷却塔 2800m3/h
15
/
UASB、生化池、污泥浓缩池
16
/
给排水、消防、供电
17
/
办公室、宿舍、食堂等生产辅助设施
18
/
共用现有自控系统、地磅系统

(4)由于本项目的实施,加重现有一期一阶段部分设施、设备的使用,增加设备损耗、耗材使用、维修频次,因此本项目需要与现有工程分摊部分共享设施的维护费用(非全部共享设施)。共享设施设备维护的估计费用为13.77元/吨生活垃圾,该费用仅供参考,由本项目中标单位与现有设施运营单位协商并纳入运营成本考虑,政府不额外付费。本项目中标单位需租用一期一阶段现有办公、住宿场所,办公场所按每平方60元/月,住宿每间按800元/月,该费用由本项目中标单位纳入运营成本考虑,政府不额外付费。
(5)当固废处理中心进厂垃圾总量不足600t/d时,垃圾优先供应1、2号焚烧线;当进厂垃圾总量大于600t/d、小于1000t/d时,超过600t/d的部分优先供应3号焚烧线;当进厂垃圾总量大于1000t/d时,超过1000t/d的部分优先供应1、2号焚烧线;当进厂垃圾量大于1200t/d时,超过1200t/d的部分优先供应3号焚烧线。以上垃圾量划分界线为全年累计量的日均值。
(6)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承担60万元/年周边关系维护费。
(7)本项目用水利用现有设施,用水量独立计量;本项目供配电系统利用现有设施,自用电独立计量。市政用水、市政用电与现有设施执行相同价格标准,按量付费至指定单位;因本项目与现有设施分摊取水管线及制水系统维护费用,其他生产用水不再额外付费。
(8)本项目相关的改扩建工程的计划及实施,需与政府及现有工程项目公司协调,不得导致现有工程停产,如条件限制,必须导致现有工程停产,则相关费用由现有工程及本项目运营单位协商,政府不再另行补偿。
10.电价执行标准
本项目上网发电电价按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前期静态测算采用的电价标准为:发电量在280kw·h/t内且运行时长82500小时内上网价格暂按0.65元/kWh,82500小时后上网电价均按0.453元/kWh。如项目运营期内上网电价政策发生变化,实际执行的上网电价与前期测算不同,则双方另行协商垃圾处理费。
11.其他
以上内容相关条款最终以《PPP项目合同》为准,其他相关内容详见《PPP项目合同》。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
八、公告期限
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九、登记和购买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9日,工作日9:00时-12:00时,14:3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不接受邮寄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十、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
2、本项目只限现场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规定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现场登记,资料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8月3日09:00时至9:30时。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9:3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4.开标时间:2022年8月3日9:30时。
5.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若采购人对本项目公告进行修改、补充等,将在上述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十三、其他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其发布公告。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20-36234265
传真:020-86669469
E-mail:gz86669169@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邮编:510010
项目实施机构: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750-2260182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良园路40号
邮编:529300
采购监督机构:开平市财政局
联系单位:政府采购与绩效管理股
电  话:0750-2209271
地  址:江门市开平市人民东路5号
发布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2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开平市长沙良园路4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03-307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星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2日
相关附件:
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招标公告(定稿).doc
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招标文件(按论证意见修改后20220609cxx01)_定稿_0707 - 副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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