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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灌河响水地涵管理所食堂保洁及炊事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派遣劳务人员为江苏省灌河响水地涵管理所食堂保洁及炊事提供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灌河响水地涵管理所(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灌河西路28号)获取询价文件,并于 2021 年 06 月28日 11 点 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派遣劳务人员为江苏省灌河响水地涵管理所食堂保洁及炊事提供服务。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贰年,每年3.6万元,共计7.2万元。
(四)采购需求:投标人按项目单位要求做好食堂保洁及炊事。
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报价,报价应包括:服务人员一名工资(不低于2300元/月)和每月30个工作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税金、利润等费用,并按期提供税务票据。
2.付款方式:招标人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费用以转账方式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
3.成交原则: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确定评审价格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4.技术要求告知书及报价表。
(五)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金渠道:经费已落实。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 2021 年 0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25 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江苏省灌河响水地涵管理所。
(三)方式: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有效)并提交采购人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获取采购单位盖章的报价资料(包含报价表和技术要求告知书回执,自行下载无效);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与本项目相关餐饮或劳务经营范围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3.明确项目负责人的书面声明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1份(不含资格初审资料),至少包括以下:
1.现场获取采购单位盖章填写的报价表;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3年内无重大违纪和资格预审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3.授权委托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中须包含授权委托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上述所列1-3项为必须提供内容(加盖公章有效),未提供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均作无效标处理。响应文件未装袋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的拒绝接受。
(二)响应文件接受开始时间: 2021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06 月 28 日 11时 00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江苏省灌河响水地涵管理所(响水县响水镇灌河西路28号)。
五、开启
(一)时间: 2021 年 06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二)地点: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保证金缴纳和退还
 1.缴纳:本项目保证金壹仟元。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网上银行、银行汇票(本票)、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方式提交并保证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采取转账支票、电汇方式的,必须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约定账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采取银行汇票(本票)方式的,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银行汇票(本票)原件,否则拒绝接受(两者缺一不可)。
(2)汇入单位:江苏省通榆河蔷薇河送清水工程管理处灌河响水地涵管理所,账号:32001737136059388888,开户行:建行响水支行   
2.退还:
(1)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按原途径无息退还(需办理有关手续后退还)。 
(2)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初验合格后十日内退还),因其自身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现场不组织察看。
(四)鼓励本项目的投标人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鉴于疫情防控要求只可委托1名授权代表参加。
(五)确定的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如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纳入我单位采购履约诚信黑名单。
(六)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一般不接受邮寄方式)。
(七)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各潜在供应商造假或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恶意串通等情形的,将取消评审资格,直至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供应商中标后,凡涉及本次采购的有关事项,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主管部门的各种延伸审计和检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江苏省灌河响水地涵管理所
2.地  址:响水县响水镇灌河西路28号  
3.联系人:  张女士                
4.联系电话:     0515-89622239    
(二)采购人监督部门信息
1.名    称: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
2.地    址:淮安市深圳路8号    
3.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请各潜在供应商领取报价有关资料后,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报价准备,按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
附件:
1.服务要求告知书;
2.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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