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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龙塘办公区办公楼修缮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龙塘办公区办公楼修缮工程(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QY-2022-01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龙塘办公区办公楼修缮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2205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2205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龙塘办公区办公楼修缮工程(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1,552,205.3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房屋修缮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龙塘办公区办公楼修缮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期为2022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如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2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函》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函》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来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龙塘办公区办公楼修缮工程(二次)):(1)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响应函》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的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的响应。响应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查询结果: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或以上资质。(6)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在企业注册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2日  至 2022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方式:供应商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3、现场报名登记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报名: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
(2)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4)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缴纳磋商保证金
(1)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2022年07月12日09点00分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2)保证金金额: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3)形式:银行转账形式。
(4)磋商保证金信息:
户  名: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清远分行
帐  号:7639 0024 5710 501
(5)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账户汇入。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ZY-CG-QY-2022-019 保证金”字样。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相关部门的通知,现通知属清远地区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出示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如14天内到过或属于中高风险区域的供应商则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龙华中路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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