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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邻里中心项目灌云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邻里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3207232206230001001001
招标公告
灌云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邻里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邻里中心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2]15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筑之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下车镇仲集村隆兴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14472.45㎡,总建筑面积约50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2100㎡(含裙楼三层约14300㎡,建筑主要功能为服务大厅、金融网点、商超、邮政、配电房、厨房、餐厅、会议室、健身房、物管等,主楼建筑面积约27800㎡,建筑主要功能为办公);地下建筑面积约8400㎡(含地下停车、人防等,其中人防建筑面积需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1.3招标控制价: 28100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400万元,暂列金额 :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600
日历天
其中:计划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9 月 1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2 年 10 月 30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22 日
注:施工开工前必须提供经图审中心审核的且合格的设计图纸,具体开工日期以工程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土建、安装、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含报审)、初步设计(含报审)、施工图设计(含报审)及专项设计(含报审)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调试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包括土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绿化景观、室外幕墙、室外工程、室外亮化、室内装修、室外附属以及电梯、空调等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配合业主完成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中标准:
2019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工程合同额在11200.00万元及以上且合同建筑面积在30000.00平方米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整体工程按单项工程分批验收备案的,以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且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须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2自2020年7月2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1年7月2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2年4月2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②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投标。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投标人无需到检察院进行行贿行为查询,需自行承诺。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围标串标、视为串标、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执行相关文件规定。
⑥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7  月 21 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8 月22日10: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8月 22 日10时00分开展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证书;
(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
(7)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11)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需提供此项)。
说明:
(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3)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将所需材料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4)如果涉及证书有关发文认可二维码打印件的,可提供二维码的彩色扫描件。
7.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并提供结构,设备专业设计说明(1分)。
2.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2分)。
3.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1.5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1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2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1.5分)。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3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提供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文件(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7.建筑节能(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行距固定为28磅。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做废标处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超过扣0.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拟派设计管理团队中配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每提供一个得0.25分,上述配备中的注册工程师每提供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2分,本项最高2分。(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得1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身兼数职,其中设计类注册人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注册网页截图,【“在投标单位注册”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直接链接到在投标单位注册的网页截图,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9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工程合同额在11200.00万元及以上且合同建筑面积在30000.00平方米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9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合同额在11200.00万元及以上且合同建筑面积在30000.00平方米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注:
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整体工程按单项工程分批验收备案的,以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且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5.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6.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重复计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
7.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须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以彩色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
8.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1套(U 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筑之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
                                   
光大厦B座3505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CA办理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4001662366
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7.0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工具”下载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15896100880(造价)

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等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询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
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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