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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大厦电梯改造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福州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ZJYZX[GK]2021070的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大厦电梯改造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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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51228 电梯 国土大厦电梯采购项目 广州广日 2(套) 2980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国内 中国 MAX-E1050-CO1.75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伍拾玖万陆仟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国土大厦);
4.3交付条件: 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技术服务按合同技术协议内有关条款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验收程序和方法 (1)出厂检验:乙方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 (2)初验收: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3)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乙方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 (4)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甲方或乙方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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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20 签定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全部款项的20%作为预付款;
2 40 货到现场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全部款项的40%;
3 40 电梯安装调试并取得准用证并通过业主内部验收由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款4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2年。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10.3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安装和调试 14.1.1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安装调试费用(计入投标总价),并说明安装调试的工作和责任范围。 14.1.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证明电梯具有以下功能的相关证明材料:准确的电梯井道规格、预埋等有关的技术参数的书面文件。 14.1.3电梯到货后,由乙方或电梯制造厂家负责甲方建设工地现场验收到货电梯的全部货物,进行电梯的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安装为全包工程(包括运输卸车,搭井道脚手架及设备搬运、吊装等)及井道照明。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制造厂家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 14.1.4乙方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表及施工作业措施计划,同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和有关监管部门做好备案手续。 14.1.5 安装的所有材料和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要求,如有变动应通知甲方。 14.2 技术培训 14.2.1 乙方应结合应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最终验收等各阶段,同步地对甲方就有关设备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保养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直至使相关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现场培训由乙方在设备安装现场对甲方工作人员组织技术培训,人数不限。 14.2.2 乙方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员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乙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报价总价中。 14.3质保期和售后要求 14.3.1 货物质保期要求至少为验收签名之日起两年(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有各品目具体保修年限要求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为准),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人为因素除外),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用户备案,若3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等级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若本条规定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不一致的,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 14.3.2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仍有责任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承诺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服务。在报价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 14.3.3 乙方应提供质保期后每年的维修保养费用(5年不变价),应报清包价(包工但不包备件费,以下第(2)款的费用含在其中)。该项费用不包含在报价总价内。维修保养服务内容不低于以下内容要求: (1)每月提供二次定期保养;后期根据甲方电梯运行情况,酌情予以增加,建议尽量固定保养师傅。 (2)24小时应急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例常工作以外的附加费用; (3)接到故障通知后应60分钟内到现场; (4)如有损坏,则提供并更换零部件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笨重部件(如电机)不能超过48小时。 14.4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4.4.1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乙方报价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201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闽质技监锅[2001]53号文,闽特监站[2001]14号文及电梯使用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电梯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与其他验收依据或后续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技术条件不符时,以其中最高的技术要求或技术条件为准。 14.4.2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由乙方出厂检验(包括原装部件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以及原 装进口部件的报关单(有进口部件的话),甲方有权在交货物现场核实。 (2)安装调试检验:  a.货物到达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按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由乙方负责邀请法定专业检测单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若检测不合格须进行整改至合格,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b.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提供给甲方。 C.电梯按钮、地面的花样、材质由甲方选择商定,乙方应积极配合。 (3)最终验收: a.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乙方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技术监检部门,并会同甲方按14.4.1条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电梯使用证》。 b. 乙方在甲方电梯安装现场进行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电梯最终验收及办理《电梯使用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4.5其他要求 技术资料要求 乙方应在设备交货时向甲方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二套(其中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六份),其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中: a.技术说明书(含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 ; b.安装图纸(土建布置图、机房井道图,部件安装图, 电气接线图、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c.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或说明书); d.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试验方法; e.易损零部件的目录单; f.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g.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h.产品出厂合格证 ; i.安全部件(门锁、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副本,其中限速器和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 j.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 K.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六份。 14.6专用工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14.7备品备件:乙方应提供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14.8 合同违约责任 14.8.1 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款项的,每迟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按照合同总价款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非甲方原因除外。  14.8.2 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并通过验收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照合同总价款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延误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4.8.3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计划,应向甲方提交书面说明,经甲方认可,工期可做适当顺延,经顺延仍无法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4.8.4 若乙方提供的中标产品达不到采购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通知整改,还是无法满足要求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4.8.5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4.8.6 乙方对其所有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件、人身伤亡、身体疾病、财物损失、劳动纠纷等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用、经济补偿等所有费用以及涉及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8.7 合同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4.8.8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通过审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4.8.9任何一方违约,经对方通知后在7天内未改正的,守约方可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并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救措施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14.9 合同附则 14.9.1 本项目为旧梯换新梯项目,为保障大楼中、高层人员正常通行,要求乙方施工期间应保障至少一部电梯正常使用,乙方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获得一切必要资料,乙方在获得甲方的允许并事先作好安排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上述考察。乙方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并承当任何考察费用。乙方应综合考虑在报价内,甲方将不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14.9.2电梯的报价应包括电梯的整机价格(包含轿厢空调)、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包括起吊、脚手架、钢牛腿材料及安装费、导轨及导轨调整与安装费、起吊分层就位、机房承重钢梁等一切涉及安装的费用)、土建配合费和井道整改费、井道永久照明、设备运至甲方要求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电梯维护费用,调试费(含电梯正式移交前的运行调试、电缆)、验收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调试电费、五方通话功能电梯机房到主值班室(监控室)的电缆线路费及安装费用和所有配套的通信、每层电梯门口的外呼盒土建预埋、穿凿孔洞、安装费用,线路安装费用以及根据《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所应设置井道安全门的费用、旧梯拆除、施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只提供电源、水源,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总价为包干价。 14.9.3招标文件中有关电梯顶层高度、井道、底坑、机房等尺寸,乙方应在电梯厂家制造电梯前,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再与设计部门核对后方可制造。由此引起的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14.9.4旧梯由乙方负责拆除,拆除后的旧梯归乙方所有,拆除过程中若乙方损坏门套,应负责用发纹不锈钢大门套修复。若拆坏其中一扇门套,为了整齐统一,全部门套也必须更换为花纹不绣钢统一样式,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14.9.5电梯安装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材料并配合协调办理。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一切意外风险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9.6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陆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其中产品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357600.00元),安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捌仟肆佰元整(¥:238400.00元)。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整机价格(包含轿厢空调)、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包括起吊、脚手架、钢牛腿材料及安装费、导轨及导轨调整与安装费、起吊分层就位、机房承重钢梁等一切涉及安装的费用)、土建配合费和井道整改费、井道永久照明、设备运至招标方要求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电梯维护费用,调试费(含电梯正式移交前的运行调试、电缆)、验收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调试电费、五方通话功能电梯机房到主值班室(监控室)的电缆线路费及安装费用和所有配套的通信、每层电梯门口的外呼盒土建预埋、穿凿孔洞、安装费用,线路安装费用以及根据《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所应设置井道安全门的费用、旧梯拆除、施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招标方只提供电源、水源,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总价为包干价。 。
     
甲方: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 福州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至8楼 住所: 福州市五四路天骊大厦235号6A
单位负责人: 吴建青 单位负责人: 官建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509398885
联系方法: 1390590797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账号: 账号: 10000360435001000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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