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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司法局“法润银川”普法融媒体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银川市司法局“法润银川”普法融媒体中心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2022049
项目名称:银川市司法局“法润银川”普法融媒体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4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4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2022049
项目名称:银川市司法局“法润银川”普法融媒体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打造“法润银川”普法融媒体中心,力求讲好司法行政好故事,做好普法内容创新,将传统和创新相结合、媒体与受众相连接、网上与网下相融合,以群众需求为根本、普法内容为支撑、专业队伍为保障打造“品牌化”“平台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普法宣传新格局。详细的需求及参数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等的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6)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投标单位须为主流新闻媒体或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7月14日至 2022 年7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下载 。
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xzcgczxyxgs@163.com,发送成功后联系项目负责人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网站公告页面下载获取文件(pdf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只获取磋商文件而未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报名资料方式:
电子邮件递交: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料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等信息,未注明以上内容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将不予填写报名表。当资料确认无误后会正常填写报名表,无论报名是否成功,都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电子邮件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未及时关注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等问题,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确认请自行联系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会在递交当天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如未收到反馈内容,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递交资料的电子邮箱:nxzcgczxyxgs@163.com。
2、报名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主流新闻媒体或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为逐页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24时00分。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司法局      
地址:银川市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至 2022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站自行下载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司法局     
地址:银川市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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