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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周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P-00092118015191
项目名称:周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574.3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574.3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周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周宁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周宁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周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实施方案经周宁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通过。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本级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周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TP-00092118015191
2、招标项目名称:周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3、采购方式: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4、预算金额:本项目纳入PPP项目投资估算为39574.37万元。
5、采购需求:
5.1 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工程为:道路工程、东洋溪生态治理(三期)、污水处理厂工程。
道路工程:由6条路组成,路线总里程约4.658km,其中,主干路1条、次干路2条、支路3条,其中一条拓宽改造道路,其余均为新建。其中主干路为银屏大道南段(狮浦大道至坂头村段);次干路为城东二路、规划路 A;支路为虎踞路、虎岗西路、美闽房车营地道路。
东洋溪生态治理(三期):东洋溪三期河道清淤工程、驳岸护坡整治工程、绿化提升工程(含二期甩尾工程项目)等。
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粗格栅、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2O 生化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泵池、深度处理间、综合车间、污泥贮池、综合楼、门卫室,建筑面积1346.97平方米。
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表1-1子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表1-1子项目建设规模一览表
序号
子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工程
1
银屏大道南段
(狮浦大道至坂头村段)
主干路,红线36m,设计速度40km/h,长度0.607km
2
城东二路
次干路,红线18m,设计速度30km/h,长度1.209km
3
规划路A
次干路,红线24m,设计速度30km/h,长度1.264km
4
虎踞路
支路,红线18m,设计速度20km/h,长度0.401km
5
虎岗西路
支路,红线15m,设计速度20km/h,长度0.633km
6
美闽房车营地道路
支路,红线12m、8m,设计速度20km/h,长度 0.544km
小计
4.658km
东洋溪生态治理(三期)
1
东洋溪生态治理(三期)
周家祠堂至仙溪坝头两岸 1.9 公里生态治理和景观提升(含二期甩项内容)
污水处理厂工程
1
周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设计处理规模:10000m3/d

5.2 投资估算
项目立项工程总投资39574.37万元,其中,建安费27527.05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用8635.28 万元,工程基本预备费2244.14万元,建设期财务费用1167.90万元。本项目将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建设期财务费用纳入PPP项目投资范围。
本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本项目工程费用以周宁县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经实施机构依法依规确认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该部分费用由项目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给相关实施主体。建设期财务费用按《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方式计取。最终项目实施范围以经实施机构批准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为准。
5.3 运营维护内容
5.3.1 维护内容:本项目的维护内容主要为提供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运营管理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等)。
5.3.2 运营内容:本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指污水处理厂等内容的经营管理。
5.4 服务范围
项目公司须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5.5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所在地(周宁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20日内,与实施机构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并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之日起30日内,按照《公司法》等中国适用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在周宁县独资设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由项目公司负责《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投资、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及运营维护服务。要求项目公司在整个合作期限内,未经实施机构书面同意,不得从事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变更公司名称,不得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周宁县。要求项目公司经营的有关税费必须按规定在项目所在地缴纳。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中标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若属联合体中标的,则联合体应按照联合协议的约定分别缴纳出资),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建设期内到位冲抵项目资本金,剩余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应确保所有项目资本金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建设进度足额到位,不得影响项目建设。
5.6 投资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使用者付费收入和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使用者付费收入来源主要为项目公司经营污水处理厂等产生的由使用者付费所取得的收入,对于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的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的差额部分,由实施机构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按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5.7 资金来源
5.7.1 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要求中标社会资本方需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 20%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不得为债务性资金,应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资金需求计划和建设进度足额逐步到位。
5.7.2 项目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建设进度按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中标人负责筹集、注入,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项目合作期内,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指定机构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不得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不得为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实施机构要求的设计变更或物价上涨等原因造成纳入PPP投资范围项目总投资增加的,中标社会资本方应当调整项目资本金,以确保项目资本金总额符合国家法规及融资的比例要求(不得低于投资总额20%),项目公司融资资金也对应调整。
6、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整体建设期为2年6个月。各子项目分别于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次日进入运营期,运营期均为15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7、招标内容及范围
7.1 招标内容
周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7.2 招标范围
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工程建设(含勘察、设计)和运营维护,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批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准。
8、本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③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以上统称关联企业,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下级子公司属于关联企业),以非同一联合体方式,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4)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申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5)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申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6)评审委员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还在管理期限内),投标申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还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7)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申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9)投标申请人须承诺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9)条款要求)。
(10)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投标申请人)应承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的筹集(政府出资人代表承担的资本金除外),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社会资本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社会资本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11)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第九条“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PPP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的规定,如果中标社会资本方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应工作可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不再进行招标;如果中标社会资本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应依法选择相应的单位。
(12)投标申请人作为投资人承接过一项PPP项目投资类业绩;
①投标申请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的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定;投标申请人子公司、股东或上级公司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一方需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PPP项目业绩需纳入中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内[http://www.cpppc.org],否则不予认定(须提供项目库中相应项目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13)本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资比例不得为0。
(14)其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至 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00秒至12时00分00秒,下午15时00分00秒至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方式: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请携带下述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至约定地点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4)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6)财务状况表;
(7)投标申请人项目经验和业绩表;
(8)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书面承诺;
(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10)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和文件。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领取《招标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适用于邀请招标)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R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适用于公开招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2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开标室) ,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 2022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ningde.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2.投标保证金
2.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2.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2)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受益人为“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保函受益人、担保事项、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保函原件需单独包封(包封要求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交即可),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十、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和文件”中附上保函复印件。
2.3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为:[投标保证金FJTP-00092118015191]。
2.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631024028
2.5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德市周宁县桥南街51号建设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FJTP-00092118015191
项目名称:周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致: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周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我方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周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整体建设期为2年6个月。各子项目分别于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次日进入运营期,运营期均为15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③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以上统称关联企业,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下级子公司属于关联企业),以非同一联合体方式,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4)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申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5)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申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6)评审委员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还在管理期限内),投标申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还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7)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申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9)投标申请人须承诺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9)条款要求)。
(10)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投标申请人)应承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的筹集(政府出资人代表承担的资本金除外),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社会资本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社会资本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11)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第九条“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PPP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的规定,如果中标社会资本方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应工作可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不再进行招标;如果中标社会资本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应依法选择相应的单位。
(12)投标申请人作为投资人承接过一项PPP项目投资类业绩;
①投标申请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的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定;投标申请人子公司、股东或上级公司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一方需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PPP项目业绩需纳入中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内[http://www.cpppc.org],否则不予认定(须提供项目库中相应项目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13)本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资比例不得为0。
(14)其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至 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请携带下述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至约定地点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4)联合体协议书(若有);(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6)财务状况表;(7)投标申请人项目经验和业绩表;(8)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书面承诺;(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10)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和文件。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领取《招标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2年08月0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08月09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2.投标保证金
2.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2.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2)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受益人为“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保函受益人、担保事项、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保函原件需单独包封(包封要求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交即可),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十、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和文件”中附上保函复印件。
2.3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为:[投标保证金FJTP-00092118015191]。
2.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631024028
2.5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周宁县桥南街51号建设局        
联系方式:陈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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