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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CCG1806-CS55
 
 
项目名称:2018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7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9
第四章    项目需求…………………………………23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8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2018盐城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项目进行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8盐城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
标书编号:YCCG1806- CS5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测﹝2018﹞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提高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将于2018年-2020年在全市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为保障测绘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效,2018年7月至9月集中开展对全市约20个丙、丁级测绘单位进行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包括项目成果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体系两个检查内容。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0万元。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7月10日0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09:30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7月10日0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李芳  张万军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地址: 盐城毓龙东路59号   邮政编码:224002 
(二)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车女士,联系电话:0515-69083502;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2、506、508室,邮政编码:224001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收取/不收取)。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无论几个分包),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磋商文件一起送达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转(汇)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当日开具收据有可能拥挤,可提前一天办理,授权代表须持该收据参加开标会供查验。)
开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帐号:16050000000052433
财务咨询电话:0515-86663529,69083529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但在本次磋商文件发放前,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有足额保证金的可参与投标。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7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 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
何,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中心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但不仅限于从基础资料及文件的收集、与相关规划的对接、外出考察调研、审查、验收及其相关服务的总费用,包括人工费、管理费、验收费(含专家劳务费、会议组织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6.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必须向采购中心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采购中心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6.2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
6.3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据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采购中心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采购中心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采购中心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中心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采购中心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采购中心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中心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中心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1.4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磋商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4.4提起质疑的日期;
2.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采购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注册地在盐城的中小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可在与盐城市财政局签署了《盐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业务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盐城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承揽单位:
 
签订日期: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盐城市政府采购         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      万元 (大写)人民币。总价款含招标、监理、评审、后续服务、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全部相关费用,包干使用,结算不再调整。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号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中被招标方认可的部分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服务期满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并配合甲方做好与本项目相关任务的衔接工作。
第六条 服务期限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的工作定于2018年  月    日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18年   月    日前提交成果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最终成果除需满足业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七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时,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质量、服务问题6个月内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全部进场开展监理工作30日内支付总额度的30%;乙方全面完成工程监理各项任务,最终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度的90%;在承诺兑现、后续服务满半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费用,不计利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
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6、乙方虚假承诺,或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以向盐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柒份,合同双方各贰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份,支付结算一份。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乙方: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59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采购需求及相关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和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实施计划,完成对全市约20个丙、丁级测绘单位实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
(一)主要技术依据
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GB/T 12343―2008
5《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
6《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 18578-2008
7《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8《地籍测绘规范》CH 5002-1994
9《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10《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11《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
12《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 1020-2010
13《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14《管线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33-2014
15《变形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28-2012
  16受检项目所依据的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方案、设计书、任务书、合同书等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测﹝2018﹞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提高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将于2018年-2020年在全市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为保障测绘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效,2018年7月至9月集中开展对全市约20个丙、丁级测绘单位进行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包括项目成果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体系两个检查内容。
1、项目成果质量检验
本次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的项目,重点针对下列成果:工程测量专业的管线测量、变形测量、工程测图成果;不动产测绘专业的房产面积测算、地籍测量成果;地理信息系统成果。必要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可作相应调整。
1.1工程测量成果质量检验:
1.1.1管线测量成果质量检验
管线测量成果检验工作参照《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管线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33-2014)等标准开展。检查项、质量子元素主要参考CH/T1033-2014执行。
(1) 成果范围
管线测量成果检验涉及管线普查、管线详查、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一般对全部管线成果进行抽样检查;当管线成果特别复杂,管线成果图图面荷载量大,管线相互压盖较为普遍,造成多数管线辨识困难时,可选取电信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和电力管线中供电管线进行抽样检查。
(2)检验内容
管线测量成果检验的内容包括控制测量数学精度、管线图质量和资料质量。其中:控制测量数学精度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的数学精度;管线图质量包括数学精度、地理精度、逻辑一致性、整饰质量;资料质量包括资料完整性、整饰规整性。
1.1.2变形测量成果质量
(1) 成果范围
主要包括:按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方式生产的垂直位移观测成果;按GNSS(全球定位系统)测量、导线测量,以及测边、测角方式生产的水平位移观测成果。用其它新技术生产的变形测量项目成果不在本次检查范围之内。
(2) 检验内容
检验内容包括数据质量、点位质量和资料质量。其中:数据质量包括数学精度、观测质量、计算分析;点位质量包括选点质量、造埋质量;资料质量包括整饰质量、资料完整性。
1.1.3工程测图成果质量检验
 (1) 成果范围
主要针对测绘资质范围内生产的一般地区地形测图成果和城镇建筑区地形测图成果进行实施。一般地区地形测图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测区内的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主要附属设施、独立性地物、交通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管线、地貌、植被和名称注记等。城镇建筑区地形测图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测区内的各类建(构)筑物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独立性地物、交通及附属设施、地下建(构)筑物的出入口和地面通风口、名称注记等。
(2) 检验内容
工程测图成果质量检验的内容包括数学精度(数学基础、平面精度、高程精度)、数据及结构正确性、地理精度、整饰质量和附件质量。
1.2不动产测量成果质量检验
1.2.1房产面积测算成果质量
(1) 成果范围
资料包括:任务合同书、招标文件复印件、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报告、验收报告;项目所使用仪器的计量检定资料复印件;房产面积测算图样本成果资料(含纸质和数据光盘);控制测量资料(含纸质和数据光盘);原始观测数据、平差计算资料、成果表等;其它相关资料。
(2) 检验内容
房产面积测算成果包括数学精度、观测质量、计算质量、资料质量。
1.2.2地籍测绘成果质量
(1) 成果范围
地籍测绘成果质量检验包括地籍控制测量、地籍细部测量、地籍图、宗地图四类成果。
(2) 检验内容
①地籍控制测量包括数据质量、点位质量、资料质量。
②地籍细部测量包括界址点测量、地物点测量、资料质量。
③地籍图包括数学精度、要素质量、资料质量。
④宗地图包括数学精度、要素质量、资料质量。
1.3地理信息系统成果质量检验
(1) 成果范围
包括任务合同书、招标文件复印件、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报告、验收报告;地理信息系统需求分析报告、各阶段设计报告、测试报告等;其它相关资料。
(2) 检验内容
地理信息系统成果质量检验内容包括资料数据、运行环境、数据(库)质量、系统结构与功能、系统管理与维护。
2、质量管理体系检查
2.1 检查内容 
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内容包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体系运行状态两个方面。
2.2 检查方法 
收集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核体系文件的完备性、符合性;随机抽取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依据项目成果资料,检查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2.3 体系文件资料 
以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资料应全部收集:
⑴全部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⑵测绘单位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证明;
⑶质检人员配备情况证明;
⑷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⑸体系持续改进文件;
⑹其他与体系建设相关的资料。
3、其他工作
3.1结合质量提升行动和具体业务,开展质量管理、技术标准和检验业务工作培训,提升质检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3.2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监督检查和部分测绘单位自查提供技术支持,加强质量问题、检验报告、检查结论等的管理。
3.3分析辖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状况及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状况,每半年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全市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质量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分两部分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检验技术标准,统一质量评判尺度,对各类型成果的样本分别进行质量评定,并进行各检验批成果质量判定,结论分为“批合格”、“批不合格”。⑵依据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相关规定,对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进行判定,检查结论分为“符合”、“不符合”。
3.4协同市国土资源局总结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向社会发布质量监督检查结果。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小组
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的评委由相关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构成。
二、评审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列各投标人次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详细评审(评分细则)
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以上评审、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序号
项  目
评分内容
最高
分数

实力
信誉
(30分)
工作业绩
(20分)
2013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额达20万元及以上的,有1项得2分,满10分为止;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测绘技术保障服务,单个项目合同额达100万及以上的,有1项得5分,满10分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0
认证证书
(2分)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
获奖情况
(5分)
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国家测绘科技进步奖、国家优秀测绘工程奖、国家优秀地图裴秀奖每项得2分;获省级测绘科技进步奖或省级优秀测绘工程奖每项得1分;获市级科技进步奖或市级优秀测绘工程奖每项得0.5分。同一项目获多项奖的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累计,满5分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
信用信誉
(3分)
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测绘行业协会“诚信单位”荣誉称号或具有资信评估公司出具的AAA级资信等级证书或获得省级或以上测绘质量优秀单位称号的有1次得1分,满3分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

技术
方案
(50分)
标书编制
(4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投标文件编制欠规范,存在差错的,按每项1分扣除,扣完4分为止。
4
项目管理
(4分)
单位组织机构齐全,各项制度健全,成立项目组织,责任分工明确,得4分;不能满足项目管理要求,存在瑕疵的,按每项1分扣除,扣完4分为止。
4
技术人员、
仪器设备
(12分)
投入质检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达3人,得3分,每增加1人加1分,加满5分止,不再累计。
质检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监理及质检员资格,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其他参与质检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监理及质检员资格,有1项得0.5分,最多4分。
投入自有仪器设备(计算机、检测仪器设备、软件、车辆等)满足工作需要的,得1分,不满足或有所欠缺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或事业人员在编证明和仪器设备有效合格检定证书或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12
进度安排
(2分)
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有完善的工期管理措施的,得1-2分。
2
检查方案
(16分)
检查技术先进,方案周密,思路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响应招标人技术要求的得14-16分,技术较高、方案较好的得11-13分,基本可行的得8-10分,有明显缺陷的不得分。
16
质量保证措施
(4分)
配备专职质检负责人,质量保证措施明确具体,质检人员齐全、工作到位得1-2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合理、得当得1-2分。
4
安全保密措施
(2分)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制定应急预案(1分),制定数据资料保密制度,数据资料专人负责管理(1分)。
2
服务承诺
(4分)
提供书面无条件承诺建设方变更需求的,而且随时无偿为建设方解决处理技术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的,得2分;承诺项目期内日常维护技术服务投入1名技术人员(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驻甲方现场办公,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的,能为采购人提供及时培训指导和服务响应的,得2分。无任何承诺的不得分。
4
合理化建议
(2分)
提出创新、创优等合理化建议的得1-2分。
2

投标
报价
(20分)
 
最低价得20分,其次按差价分值计算公式得分。公式:最低价÷投标价×20。
20
合     计
100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信证明文件
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四、磋商响应函
五、开标一览表
六、磋商报价表
七、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八、服务方案
 
 
 
 
 
一、资信证明文件
 
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文件2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文件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文件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表)
文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
文件7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单独封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评标结束后原件退回;未要求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原件自带备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____年____ 月____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  ___年____ 月____ 日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YCCG-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6
 
 
 
7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6
 
 
 
7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四、磋商响应函
 
致: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 目 编 号
YCCG    -     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项目实施时间(供期或工期): 
保证金形式:

 
填写说明:
1、 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
2、 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中不符时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分项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单项
合计价
(元)
 
 
 
 
 
 
 
 
 
 
 
 
 
 
 
 
 
 
 
 
 
 
 
 
 
 
 
 
 
 
 
 
 
 
 
 
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
七、项目组组成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职称
空气自动操作上岗证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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