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华林新村东侧地块土方平整工程(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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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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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全椒县华林新村东侧地块土方平整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全椒县华林新村东侧地块土方平整工程(二次) | |||
项目编号 | czgc202206-191 | |||
招标人 | 名称 | 全椒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 | 全椒县政务中心8#1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传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全椒县华泰汇景5栋10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 青 0550-520797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7月18日8时 30 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源脉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1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章 安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212131261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6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全椒华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价(元) | 6021000.02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唐晓婷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212188261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6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天长市泰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元) | 6250000.15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严 蕊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182110418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6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 |||
招标代理费 | 30000元(不包含一次及本次专家评审费和造价咨询费)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全椒县发改委(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3#楼7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 0550-5218927。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