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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姜堰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JYZX2022070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姜堰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中润四方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晨国际大厦908
中标(成交)金额:10.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江苏中润四方科技有限公司     姜堰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现场问题处理流程、日常业务运维问题的解决与处理、系统故障事件的处理、系统升级检测、工作报告、培训需求等     1、现场问题处理流程
1)驻场人员记录每次提出的问题,分模块做好记录。对于非程序原因的问题,驻场运维人员通过电话,E-MAIL,电脑远程操作,解决各类操作失误的问题。
2)如驻场人员无法现场解决的程序类问题,反馈到相关项目的负责人,必须详细记录问题,并且承诺回答的时间。在第一时间找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后,需要立即通知项目负责人问题情况,并有义务督促他回答。
3)项目负责人根据提出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且详细记录问题、解决方案,并作为维护知识库。
4)问题解决后,项目负责人把问题解决结果提交给驻场运维人员,由驻场运维人员把最终结果反馈给问题提出人员。
5)驻场运维人员需做好问题的记录和分类,统计每个问题的解决状态和解决时间。该问题管理文档作为每月的业务运维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2、日常业务运维问题的解决与处理
当基层税务人员咨询电子税务局相关问题时,驻场运维人员应现场使用电子税务局税务人员版本确认并分析问题类型后,应予以答复:
1)如果属于咨询类问题,驻场运维人员应按照给予清晰解答。
2)如果属于操作类问题,驻场运维人员应告知使用系统的正确步骤。
3)如果是属于系统环境问题,驻场运维人员应逐一排查现场环境并处理,对于处理不了的环境问题上报到公司总部处理。
4)如果属于数据类问题,驻场运维人员应上报到公司总部,经过相应流程审批后,相关人员进行数据维护操作。
5)如果属于系统缺陷类问题,驻场运维人员暂时无法处理,应及时上报公司总部并跟踪,对现场进行反馈、回复。
6)如果属于系统暂停服务或者批量性问题,驻场运维人员应及时与公司总部技术人员沟通问题处理方式,并配合局里做好现场安排工作。
3、系统故障事件的处理
在电子税务局运行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时,驻场运维人员及应时反馈局方,同时并积极和省局协调解决,保障系统的所有模块、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4、系统升级检测
系统升级后,驻场运维人员需对系统基本功能和更新模块进行逐一排查,确认是否有升级后导致的报错。如发现有升级导致的相关问题,需及时汇报情况到公司总部,排查问题原因并解决。
5、工作报告
驻场运维人员需根据业务运维的实际情况编写周报、月报、年度总结等相关报告,具体汇报内容为:
1)驻场运维人员每日问题清单;
2)驻场运维人员每周周报总结,包含本周处理多少个问题,已处理多少,未处理多少,有多少需要公司总部协调配合;
3)驻场运维人员每日需要将代表性的事例单独列出,详细描述;
4)驻场运维人员需要将每月的问题总量、未解决的问题总共多少、未解决的原因、主要分布在哪些业务域等进行统计整理;
5)其他事例(日常中配合领导查找数据、理清表间关系、后台数据流向等)。
6、培训需求
据日常问题的处理,驻场运维人员每季度对税务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操作培训。对基层操作中不熟悉的业务、流程,细致、耐心的指导,对常见问题定期整理发布,规范操作行为,最大程度降低人员误操作。 
   一年     1、中标单位负责派驻驻点服务人员,并提供5*8小时业务运维电话咨询。
2、中标单位要确定项目负责人,制定适合采购方工作特点的详细工作服务流程与方案,制定对服务人员的考核办法。
3、服务人员应遵守采购方考勤纪律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接受采购方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4、服务人员必须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对外透露工作接触到的纳税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信息。
5、服务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决维护以采购方为中心的团队形象,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服务人员不得兼职,服务过程中不得向纳税人透露自己的姓名和个人联系方式、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6、中标单位须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保证驻点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敬业水平满足甲方需要。若驻点服务人员达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明、马媛媛、钱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财库[2018]2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不足2000按200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姜堰市税务局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大庆路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0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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