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花岛数字哨兵防疫服务项目硬件设备委托销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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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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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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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海上花岛数字哨兵防疫服务项目硬件设备委托销售结果公示 创建日期: 2022-07-18 11:23:50 是否终止: 否
海上花岛数字哨兵防疫服务项目硬件设备委托销售结果公示
海上花岛数字哨兵防疫服务项目硬件设备委托销售供应商招募(编号:GKZM20220708)评选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候选人推荐如下:
海上花岛数字哨兵防疫服务项目硬件设备委托销售结果公示
海上花岛数字哨兵防疫服务项目硬件设备委托销售供应商招募(编号:GKZM20220708)评选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候选人推荐如下:
候选人数量3家 | |
第一候选人: | 上海恺远实业有限公司 |
第二候选人: | 上海盈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第三候选人: | 上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公示期: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1日,共3天。 | |
公示期间,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募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申请人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募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募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 |
联 系 人: | 樊思益 |
联系方式: | 021-39610011 |
邮箱地址: | fansy1@chinatelecom.cn |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崇明电信局 | |
2022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