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泉头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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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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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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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铁岭市 | 招标人名称 昌图县泉头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昌图县泉头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202221120010744280 | 项目规模 对昌图县泉头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处理能力240吨/日 | 第 1 标段标段(包)名称 昌图县泉头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202221120010744280001 | 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 标段(包)内容 施工 | 招标范围 对昌图县泉头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处理能力240吨/日 |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元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 合同估算价 76.675487 万元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将下列报名资料发送至lnysyztb@163.com进行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资质证书 | 递交地址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楼五楼第10开标室) | 开标方式描述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楼五楼第10开标室) | 开标地点 |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企业没有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且企业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与招标人或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监督部门 昌图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招标公告附件 见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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