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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中心】浠水县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及县储备库改造提升项目(HBXS-202207FJ-014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浠水县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及县储备库改造提升项目(HBXS-202207FJ-01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207FJ-0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及县储备库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7-421125-04-01-3416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浠水县清泉镇
建设规模:应急保障中心1、2号低温仓库改造,22、23、24、25、26、27、28号准低温仓库改造提升,18栋一般粮仓外墙翻新,道路维修2600平米,办公楼及检验室室内装修1800平米等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应急保障中心1、2号低温仓库改造,22、23、24、25、26、27、28号准低温仓库改造提升,18栋一般粮仓外墙翻新,道路维修2600平米,办公楼及检验室室内装修1800平米等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01
合同估算价:909.7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人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9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业绩。3.1.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同时提供2022年度公司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2022年度公司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反映经营状态良好,未发生亏损。3.1.6信誉要求:投标人: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⑧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①、②、③、④、⑥、⑦自行提供承诺函,⑤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⑧《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公管文[2021]20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浠政发[2021]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地址:
浠水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269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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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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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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