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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2021年防雨服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2021年防雨服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说明:
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www.qidong.gov.cn/qdscgj/xxgk/xxgk.html)。招标文件资料费100元/标包,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货物及相关附件、货物运输、搬运、培训、检测、运输保险、包装、送货至指定地点指定位置、税金、质保服务、售后服务、招标代理费以及用于检测的4套防雨服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
按本项目采购数量在合同执行期内的防雨服执行价格不予调整,故请各报价供应商自行测算、承担合同期内的所有风险。合同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因价格等原因推诿或拒绝提供服务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记不良信誉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启东市政府采购活动。
3.报价文件构成
(1)资质证明文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一)。
(3)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二)。
(4)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三)。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纸质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 5 月 28日上午9:00-9:30密封送至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建设北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 
5.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3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建设北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需求足额送货;在未接到采购单位通知的情况下,送货量超过采购需求的,超过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运回,否则视为赠送,采购单位不支付相应货款。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①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②供货时必须向采购单位递交所供货物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2.交货期:成交供应商同采购方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交货,交货完毕并通过验收,否则作违约处理。
3.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送货至其指定地点,确保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
4、质保、售后服务要求:①、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免费质保期为3个月(具体根据投标时承诺)。验收合格后进行现场免费培训。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
②、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成交供应商会在1小时(具体根据投标时承诺)内作出响应;并在5小时内(具体根据投标时承诺)解决,如需更换货物,必须在8小时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全新货物。
③、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④、所有投标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应商承诺执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公告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⑤在货物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将从所供货物总数中随机取样4套防雨服进行自检或送检(检测后供应商重新补送4套合格的符合采购要求的防雨服,费用已综合考虑成交价中,采购人不支付用于检测的防雨服费用),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转为质保金(利息均不计)。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www.qidong.gov.cn/qdscgj/xxgk/xxgk.html)予以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代理费[成交价*1.5%]*70%交代理单位,代理费已含在成交价中。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七、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100%,履约保证金转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如无质量等问题后退还(利息均不计)。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docx.docx
附件二:质保承诺书 docx.docx
附件三:报价表docx.docx
附件四:政府采购供需合同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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