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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蒙县大板镇街道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蒙县大板镇街道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7-12 至 2022-07-18
撰写单位: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阜蒙县大板镇街道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蒙县大板镇街道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921-00018
项目名称:阜蒙县大板镇街道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1,473.60
最高限价(元):1,001,473.6
采购需求:查看
阜蒙县大板镇街道综合治理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30日前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三级(含)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市政专业或公路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登记可采用非现场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登记的须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包含登记所需材料的清晰电子扫描件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登记时间以投标人发送登记材料的邮件时间为准。未经登记视为未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要求,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镇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145号3号门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iaoningsihai@126.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阜新海鑫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账号: 292178807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418-26567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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