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阳岛岛内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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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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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19年广阳岛岛内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19年广阳岛岛内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做出以下补遗:
1、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条评标偏差率计算公式修改为:“偏差率=(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中“(一)设计费:本项目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设计费按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费方法计价。结算时,设计费计费基数为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修改为“(一)设计费:本项目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设计费按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费方法计价。结算时,设计费计费基数为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最高不超过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设计费。”承包人应在项目投资限额范围内进行设计、施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中设计费支付调整为:“1合同签订后7日内,按照合同价款中设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进行支付;2提交正式方案设计图,经发包人确认7个工作日内,按照设计费合同价款的20%进行支付;3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后7日内,按照合同价款中设计费的30%进行支付;④有关机构批准施工图预算后7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中设计费的97%;⑤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7日内,支付至结算价设计费的100%。”
4、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5.2 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修改为:
土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需要投保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由承包人按重庆市的规定交纳并投保(保险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安装工程及竣工试验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需要投保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由承包人按重庆市的规定交纳并投保(保险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第三者责任险的应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由承包人按重庆市的规定交纳并投保(保险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删除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20.1其他约定中(7)条款。
· 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中(二)设计费报价一款。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中(三)款中“暂定总报价=设计费暂定报价+工程费暂定报价。”调整为“暂定总报价=概算批复的设计费+工程费暂定报价。”
7、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格式调整为: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函及附录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8、本项目可研报告随本补遗附件发出。
9、本项目答疑、补疑时间调整至2019年9月22日17:30;开标时间调整至2019年10月2日10:00,招标文件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10、招标文件中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广阳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19年广阳岛岛内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做出以下补遗:
1、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条评标偏差率计算公式修改为:“偏差率=(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中“(一)设计费:本项目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设计费按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费方法计价。结算时,设计费计费基数为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修改为“(一)设计费:本项目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设计费按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费方法计价。结算时,设计费计费基数为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最高不超过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设计费。”承包人应在项目投资限额范围内进行设计、施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中设计费支付调整为:“1合同签订后7日内,按照合同价款中设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进行支付;2提交正式方案设计图,经发包人确认7个工作日内,按照设计费合同价款的20%进行支付;3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后7日内,按照合同价款中设计费的30%进行支付;④有关机构批准施工图预算后7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中设计费的97%;⑤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7日内,支付至结算价设计费的100%。”
4、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5.2 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修改为:
土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需要投保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由承包人按重庆市的规定交纳并投保(保险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安装工程及竣工试验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需要投保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由承包人按重庆市的规定交纳并投保(保险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第三者责任险的应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由承包人按重庆市的规定交纳并投保(保险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删除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20.1其他约定中(7)条款。
· 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中(二)设计费报价一款。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中(三)款中“暂定总报价=设计费暂定报价+工程费暂定报价。”调整为“暂定总报价=概算批复的设计费+工程费暂定报价。”
7、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格式调整为: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对应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投标须知前附表3.2 |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 |
施工费结算下浮比例 | 投标须知前附表3.2 | 结算下浮比例为% | | |
2 | EPC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 姓名: | |
3 | 设计负责人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 姓名: | |
4 | 施工负责人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 姓名: | |
5 | 工 期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 天数:日历天 | |
6 | 工程质量 | 投标须知前附表1.3.3 | 响应投标须知前附表1.3.3相关要求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函及附录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8、本项目可研报告随本补遗附件发出。
9、本项目答疑、补疑时间调整至2019年9月22日17:30;开标时间调整至2019年10月2日10:00,招标文件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10、招标文件中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广阳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