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变更项目 > 凤庆县审计局凤庆县勐佑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新华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凤庆县审计局凤庆县勐佑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新华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NTDCG2022-34-1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庆县审计局凤庆县勐佑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新华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财务收支审计 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磋商公告部分第二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2021年后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修改为“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做延伸要求。
报名时间由2022年7月26日18:00分截止延长至2022年7月29日18:00分,开标时间由2022年8月2日15:00分顺延至2022年8月4日15:00分。具体内容以最新磋商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接受邮箱报名,各潜在供应商可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方式详见磋商公告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庆县审计局     
地址:凤庆县滇红路南段政府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室社区同创SOHO 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883-2160618/18760941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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