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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溱潼镇鹊仙岛一号30号楼酒店招租公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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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有溱潼镇鹊仙岛一号30号楼面向社会公开竞价租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地点、场所面积

溱潼镇鹊仙岛一号30号楼,面积5007.33㎡左右,钢混结构大楼,地下一层,地上四层,配电梯两部。其中,地下一层为设备间,油漆地面,乳胶漆墙顶面;一层部分为大厅及休息室,部分地砖部分地板地面,部分乳胶漆部分木饰面墙面,凹凸石膏板顶面,中央空调;一层其他部分及二至四层为客房,共计客房62间,部分地砖部分地毯楼地面,墙布墙面,石膏板顶面,中央空调。具体以实际为准。

二、竞租底价及租期

固定资产以现状进行招租。底价为壹佰叁拾贰万元人民币/年,租期3年(实际交房为准)。协议期满后,租赁方若无违纪违规行为且双方对合作无异议时,协议则可根据双方意愿自动顺延,每次顺延周期为3年。

三、竞租人条件要求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租赁房屋具体要求详见第十项特别提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竞租保证金

1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报名前,详细咨询了解此次招租的相关情况,并可自行去现场踏勘,竞租人报名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200000 元人民币后方可参与挂牌竞租(报名时须提供银行缴款凭证核验)。 竞租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就视同对本公司拟租赁物的现状等招租标的已完全了解和认可,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竞得后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未竞得者保证金待竞租公告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报名未参加竞租的或竞得后放弃的,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2050176643600000712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姜堰支行

2 、租赁期间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3年租金总和的10% (不转作租金,作为资产保证金) ,在竞得后与招租人签定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承租人履行全部义务后无息退还。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 年7 月26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

2、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海路88号)。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 。

2、地点: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

3、联系人:吕阳联系电话:0523-88057199

4、报名费300元,交后不退。

七、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2年 08 月11日下午16:00 ;

2、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八、招租竞价及成交人确认方式

1 、本次竞租现场采用明标暗投,竞价采用三轮决标的方式进行,即第一轮报价为不低于或等于《招租公告》中公布的底价:壹佰叁拾贰万元人民币/年。

2 、竞价档次为 1000元人民币或1000元人民币的整数倍,可跨档,上不封顶,也可以为本轮的底价。

3 、第一轮报价为不低于或等于底价,第一轮最高报价为第二轮底价,第二轮最高报价为第三轮底价,第三轮最高报价为本次招租的最终价。

4 、竞租结果将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 3 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无异议,招租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承租人必须在 30 个日历天 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本次竞租活动如有 2 家单位(含 2 家单位)以上报名参加,竞租活动正常进行,如只有 1 家单位报名,招租方有权作如下选择:

1、宣布招租失败,重新招租。

2、与报名者根据本招租文件规定在底价以上(含底价)协商签订合同。

十、其他说明

1、竞租人竞租该房屋后不得改变原有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会议、住宿、餐饮)。

2、竞租人须自行获得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所有前置批准手续。如竞租人竞得大楼承租权后,未能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获准开业或未获许可开业的,则出租方有权收回该大楼进行重新处置且承租人不得要求退还所缴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已缴租金。大楼租金为含税价,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招租人账户。

3、竞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大楼的结构和设施,如确需改变或增加相关设施 ,须经出租人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大楼(所有设施)全部无损坏地移交给出租方且不得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4、承租期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安全、消防、维修等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5 、租期内如遇政府规划或政策调整等原因,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搬让,并由出租方按合同租金、实际缴付租金及实际租用年限结算。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履行的,其大楼维修改造、固定资产添置以及其经营投入损失一律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

6、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另向江苏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成交价的 0.75% 的代理服务费。

7 、招租方需按照苏价费〔 2017 〕231 号文件收费标准向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





招租文件.doc





招租人:泰州市喜鹊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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