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岭镇蕉洞村秀美乡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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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岭镇蕉洞村秀美乡村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白岭镇蕉洞村秀美乡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业主研究决定开工建设,择优选择具有实力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修水县白岭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白岭镇蕉洞村秀美乡村建设工程;
3.建设地点:白岭镇蕉洞村;
4.工程规模:入口标识构筑物节点、半山民宿节点、沿线环境整治景观美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工期要求:1个标段,工期为90天;
6.招标要约价:工程总价约300万元(最终按财政评审金额下浮20%);
7.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8.施工范围和要求: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9.依据财政局修财联字(2017)3号工程款支付,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转入私账;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修水县本地注册企业(含注册分公司企业);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建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二级及以上(房建或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2021年参与实施修水县秀美乡村或示范村庄建设证明材料,仅认可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业绩,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与签订施工合同原业绩一致(提供参与实施修水县2021年示范村庄证明需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公章原件;提供工程结算单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5、为了保障施工进度与质量,今年在修水已中标(示范村庄及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程序
1.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上午11:00至2022年7月28日晚上20:00;报名地点:修水县聚贤公馆三楼(求实监理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576220207。
2.本项目分管领导牵头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人、业主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报名单位和业绩围绕施工经历、施工经验、施工质量、建筑市场信誉以及投标时已提供业绩工程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考察。
3.召开镇党政班子专题会,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集中审查所有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和业绩情况,经会议充分研究讨论后,确定3个入围投标单位。入围投标人会在“白岭镇政府网”上进行公示1天。
4.入围投标人公示结束后,由招标单位通知入围的投标单位,入围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到白岭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形式进行确定项目的中标单位,入围投标单位参与摇号,摇中第一个号码的单位中标。
5.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业主单位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四、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房建或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需同时提供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八大员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需同时提供安全考核C证),以上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介绍信(限本工程)、委托代理人委托书(限本工程)、代理人身份证(另附复印件一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2021年参与实施修水县秀美乡村建设证明材料,以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业绩为主,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与签订施工合同原业绩一致(提供参与实施修水县2021年示范村庄证明需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公章原件;提供工程结算单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4.以上资料与要约价等资料(一正一副)用封条密封在同一档案袋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开标前递交给评标工作人员。以上资料(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形成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标。
五、注意事项
1.防疫措施:受疫情影响,所有参加的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赣服通中申请健康通行码,每一个公司只能派一个人参加投标,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人本人到场。
2.报名时凭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报名,任何人不得代报名或代签字,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时必须准确登记投标单位和代理人的电话号码。在考察和审核期间以上两个电话无法接通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4.考察期间,投标单位及代理人必须全力配合考察组的调查,并向考察组提供真实的信息,如发现有造假嫌疑的,取消投标资格。
5.入围开标的投标单位代理人必须按通知的时间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会开始前,参与开标的投标单位递交标书和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间在入围摇号名单公示中明确。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密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现场缴纳给招标单位,如出现缺少、破损、假钞则均视为弃标。未中标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场原封无息退回。
7.中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出让标的,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且今后在修水县白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中不得参与投标。
8.中标单位不按招标人相关要求施工、不服从招标人的正常管理、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且拒不改正的,合同终止,扣除中标人的保证金,已施工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
9.现场负责人必须是中标委托人。该项目工程的所有税收必须在白岭镇缴纳,工程款支付按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税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0.特别要求:中标人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向招标人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1.结算时,工程量按招标单位认可的实际发生进行调整,但投标单价不予调整,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以审计金额为准。
12.工程款支付:项目资金到位后,主体工程完工支付40%项目资金,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70%工程款,在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0%; 10%余款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以上工程款均含税)
13、招标代理费按1%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
公告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8日。
招标人:修水县白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西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576220207
招标监督部门:修水县白岭镇纪委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779287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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