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集美段(杏滨站)拆除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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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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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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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集美段(杏滨站)拆除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211]DYG[DY]2022001-1)
一、项目编号:[350211]DYG[DY]2022001
二、项目名称: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集美段(杏滨站)拆除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211]DYG[DY]2022001-1 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211]DYG[DY]2022001-1 包1
厦门市集美城发市政有限公司:
服务类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 (0,100]万元 1.50% ;(100,500]万元 0.8%。 1.3、招标服务费由成交 供 应 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服务费账号:名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渡支行 3515 0198 1801 0000 069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211]DYG[DY]2022001-1 包1 :19895元
收取对象: 厦门市集美城发市政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交付时间:采购人每移交一栋(批)建筑物给成交 供 应 商(涉及前期征迁事项影响拆除的由采购人处理),成交 供 应 商从移交之日起1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作业(含房屋及附属物拆除),以此类推;从最后一栋(批)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10天内完成拆除地块全部拆除作业,整个地块的拆除工作完成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特殊情况需延长拆除期限的,应书面报采购人同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3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楼2层东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350211]DYG[DY]2022001
二、项目名称: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集美段(杏滨站)拆除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211]DYG[DY]2022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厦门市集美城发市政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路283号501室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211]DYG[DY]2022001-1 包1
厦门市集美城发市政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90299 其他社会服务 | 其他社会服务 | 测绘面积约4.05万平方米。实际面积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房屋拆除至地面±0.00 | 1 | 项 | 合格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江达庆 (包1) |
评审专家: | 罗建美,陈渝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 (0,100]万元 1.50% ;(100,500]万元 0.8%。 1.3、招标服务费由成交 供 应 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服务费账号:名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渡支行 3515 0198 1801 0000 069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211]DYG[DY]2022001-1 包1 :19895元
收取对象: 厦门市集美城发市政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交付时间:采购人每移交一栋(批)建筑物给成交 供 应 商(涉及前期征迁事项影响拆除的由采购人处理),成交 供 应 商从移交之日起1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作业(含房屋及附属物拆除),以此类推;从最后一栋(批)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10天内完成拆除地块全部拆除作业,整个地块的拆除工作完成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特殊情况需延长拆除期限的,应书面报采购人同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3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楼2层东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