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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一队(武夷山)食堂主副食品等物资配送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一队(武夷山)食堂主副食品等物资配送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卓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5梯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Z-2022005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一队(武夷山)食堂主副食品等物资配送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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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供应商针对以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磋商文件中若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此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规定为准)。(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1.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随身携带并提交有效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须为原件(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处须由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字或加盖单位负责人印鉴,“供应商代表签字”处须由供应商代表手写签字,同时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处仅以打字录入的,或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均视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授权书)。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书须为纸质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也视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授权书。二.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地方多证合一的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三.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①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②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至 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卓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5梯909室)
方式: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2.邮件获取: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帐户:福建卓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开户账号:1407 0097 0990 0113 729) ,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591643802@QQ.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3.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卓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5梯9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卓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5梯9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卓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055591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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