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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压缩站除臭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垃圾压缩站除臭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06 至 2022-07-13
撰写单位: 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垃圾压缩站除臭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垃圾压缩站除臭系统升级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4-00012
项目名称:垃圾压缩站除臭系统升级改造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52,400.00
最高限价(元):1,152,4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及内容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垃圾中转站除臭装置提升改造
详见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43
 

二、 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内容进行逐条响应,标注“★”性能参数为不可偏离项,如不满足要求即为无效投标。标注“▲”项为关键技术参数,如无法满足,则投标无效;
1、除臭提升装置系统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参数及性能要求
数量
1
垃圾中转站除臭装置
★核心装置为:酸性氧化电位水发生器,工艺为盐+水电解生成酸性氧化电位水溶液;
▲1、电控系统、电解槽、耐腐蚀电磁阀、电解质加入系统、酸碱增压泵、显示屏、控制器,控制方式为全自动控制,一切均按程序自动运行;
▲2、人机界面为液晶触摸屏操作,在线显示各项理化指标,消毒水不合格具有自动报警功能;
▲3、理化参数:PH值:2.0-6.5可调,ORP值:大于600,有效氯:10PPM-300PPM可调;
▲4、设备尺寸:380*380*1200mm(±3%),制液量:120L/H(2000ml/min),有效含氯量30mg-200mg/L (默认100ppm);AC220 + 10% 50HZ,功率≤200W;
▲5、具有自动正极冲洗和倒极冲洗功能,并有相应提示;
▲6、可耐大电流冲击,电解槽有效寿命≥2000小时;
7、具有各种自动保护功能和自动报警功能;
★8、配备物联网模块,设备可接入区智慧平台,为平台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实现实时动态监管;
★、设备电解方式为连续式电解,可连续制取消毒水;
▲10、实时在线显示pH值、累计运行时间等参数,随时监测消毒液的技术指标,消毒液不合格自动报警;
▲11、电解质加入方便、快捷,缺盐报警时加入一包电解质即可,不用人为繁琐配比,省时省力;
▲12、内置恒压供水系统,在不增加外部硬件的条件下实现恒压供水;
★13、所产生消毒液有效氯含量应符合GB36758-2018  5.2.2标准中的要求
 
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15时11分至2022年07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012-27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zsgc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09009200079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00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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