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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第二小学购买师生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第二小学购买师生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07 至 2022-07-13
撰写单位: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第二小学购买师生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第二小学购买师生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4-00201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第二小学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36,255.00
最高限价(元):3,936,255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大北街第二小学食堂,教师58人,学生800人。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餐饮服务企业为教职工提供早、午餐,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中标单位在学校监督和管理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构建良好的供餐服务为宗旨,通过提供科学、营养、健康的餐品搭配,满足广大师生的用餐需要。
二、人员管理
2.1中标单位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并承担聘用人员相应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商保险福利等。从业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并将复印件提交学校备案,学校有权监督检查。
2.3中标单位聘用的从业人员除身体健康外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礼貌服务。如出现类似打骂学生行为发生,中标单位应立即予以解聘。学校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三、现场管理
3.1中标单位负责添置厨房设备,所有权归中标单位,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中标单位有权将所有权归中标单位的设备迁离。
3.2中标单位负责学生食堂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同时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如因供餐需要,对食堂进行重新装修改造,双方需共同协商,食堂改造,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中标单位不准拆除、改动原有设施。
3.3中标单位应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3.4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并做好省、市、区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3.5学校负责缴纳水费、电费,中标单位负责缴纳燃气费。
3.6根据相关扶贫采购政策,按省市区文件确定的农副产品采购金额预留比例在“扶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开展采购活动。实际比例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做适时调整(2021年度农副产品采购金额为该年度食堂预算总额的10%),由中标单位按扶贫文件要求进行定点采购,所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供餐模式和支付方式
4.1教师餐:推荐采用自助餐。
4.2学生餐:配送餐模式,现场加工制作完成后,将成品盛装在专业的器皿中,由工作人员送到教学楼或班级。此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科学合理的服务运营方案。
4.3支付方式
教师餐:15元/人/天,年预算为177480 元,此项为固定报价。由学校按大东区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每月全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学生餐:一、二年级12元/人/餐。一主荤菜、一副荤菜、一素菜、一米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一次性餐盒、餐具每餐次附加1元/人,餐费由学生家长通过线上充值的方式缴纳。如遇市场食品食材价格波动较大须调整餐费标准的,双方共同协商而定。
4.4用餐人数变化:如遇学校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学校会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单位,以供中标单位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六、安全管控
6.1中标单位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6.2中标单位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并负责缴纳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中标单位保证师生用餐食品安全,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3中标单位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6.4中标单位负责检查后厨、餐厅、库房等食堂各场所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设备电源和照明灯都已关掉,所有门都已锁好。
6.5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6.6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标单位供应餐食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使用过期食材、不得使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
6.7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如因用电、水、燃气操作不当引起的生产事故,或发生从业人员意外伤亡事故,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一楼大厅 (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提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第二小学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ls024@1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1120078801400000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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