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2022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06 至 2022-07-13
撰写单位: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00-01671
项目名称:2022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90,000.00
最高限价(元):10,5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服务需求
 最高限价:244元/吨,按单价报。
★一、对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沼渣约为 4.3万吨存量生活垃圾沼渣(存量约3.0万吨,新增约1.3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进行处理,将沼渣运输至其他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的场地后,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或资源化利用的方法进行处理。
运输至其他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场地后的沼渣(存量及增量),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处置完毕,不得运至既定场地后长期堆放,不对其进行处置。一经发现,按合同约定处以罚款。
投标单位须具备处理沼渣的场地,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处理沼渣场地的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有场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明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处置方法,并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具体的处置方案,并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未明确处理方法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三、运输路线在遵守营口市相关交通运输要求的条件下,自行选择。作业现场的运输便道、全部运输作业完成后的恢复场地平整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为保证周围环境的卫生及安全,作业现场必须具有除异味、防飞散、防雨雪等措施,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所有采取对应措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投标人采用的运输车辆 应手续、保险齐全,车况良好,投标人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责。所有配置的挖掘、运输机械等维修保养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投标人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环卫要求负全责。运输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整洁,并对运输物进行遮盖,防止扬尘和遗漏。运输过程中避免对城市环境造成影响,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液体渗出。因遮盖及防液体渗出的设施不完善导致的一切事故及产生的后续不良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解决。作业现场应采用除臭降尘、降低作业噪音、防雨雪进入等措施。开挖作业应对原有覆盖膜及防渗膜进行保护,防止作业造成的二次污染。因上述问题未得合理的安排而导致的信访问题,环境影响问题,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解决。上述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季节、气候、冬季施工等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对作业造成的影响,提前做出应急预案。作业过程中的所有用水、用电及场地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环保及安全要求:
1、投标人服务全过程应接受环保监督,采购人对沼渣暂存场和处理工艺进行实地检查,经发现和投标文件相违背,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取消中标资格。满足环保要求,如出现环保处罚或居民投诉、上访,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对造成的其他损失,采购人有权进行进一步索赔。
2、投标人应对服务全过程的安全负责,如出现人员、车辆等所有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对造成的其他损失,采购人有权进行进一步索赔。
★八、作业过程中的相关注意事宜,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九、其他未尽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存量的沼渣处置,全部沼渣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招标会议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6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flyk@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57041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384172226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