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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第四医院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抚顺市第四医院
项目名称:抚顺市第四医院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依据医政医管局2018年08月2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通知要求,到2020年,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评级要达到4级以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医政医管局2018年08月2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通知要求,到2020年,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评级要达到4级以上。
抚顺市第四医院现阶段所使用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从2000年开始由东软公司建设,经过多年不断升级完善,并于2017年进行了系统升级,形成现在以HIS系统为框架、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管理系统,目前系统满足医院门诊、住院、检查、收费、药品等基本的业务需求。因院内的HIS、病历、PACS等系统都是东软公司承建,对项目进行整体评估,基于节约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系统进行改造,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况且从投入成本和时效性上考虑,确实也无法由另一家软件公司来接替HIS,如果推倒重来、贸然引进其他系统提供商,不但会有损已建设好的前期项目,还会造成系统开发周期长,无法及时投入使用、对于医院工作带来诸多问题,并且如果系统全部重新开发,成本投入远高于对现有系统的升级成本。因此,此次电子病历四级评级改造还需由东软公司进行。
经专家论证,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中第三条第一款中第6项:“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表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7月29日  至  2022年08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抚顺市第四医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沈抚北线7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隆顺花园北门四号门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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