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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农业农村局农药及飞防作业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农药及飞防作业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SC(GK)2022-01
项目名称:莎车县农业农村局农药及飞防作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2920000,365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莎车县农业农村局农药及飞防作业一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9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农药及飞防作业一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莎车县农业农村局农药一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65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农药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及地域范围内;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依法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四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新公司成立不足四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
7、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8、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证原件,投标人为销售商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证、农药登记证复印件;
11、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及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复印件;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及地域范围内;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依法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四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新公司成立不足四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
7、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8、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证原件,投标人为销售商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证、农药登记证复印件;
11、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1485239998@qq.com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会议中心(新城路4号)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会议中心(新城路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线上线下辅助评标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均须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并签订承诺书。未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不配合防疫工作 ,近期行程及接触史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会场,造成无法投标等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项目信息,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变更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本项目监督人为:莎车县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998-8512578,0998-8512619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莎车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二路89号新丰大厦A座10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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