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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汉源县粮油超市升级改造中央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汉源县粮油超市升级改造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2栋A7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HC采-2022-27
项目名称:汉源县粮油超市升级改造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9.073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073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汉源县粮油超市升级改造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清单另册
2、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技术要求
1.压缩机要求:
★①压缩机全部采用全直流变频涡旋式压缩机;
▲②为保证压缩机的安全可靠性,压缩机具有超负载保护功能≧4级。
2.室外机形式要求:
为方便电梯运输与后期维修,室外机须全部采用模块式组合,不允许整体式独立机组,基础模块最大可达28HP,28HP(制冷量不小于80KW),单模块尺寸要求:宽度不大于1650mm,深度不大于800mm,高度不大于1800mm。气流形式为顶出风侧回风。
▲3.基础模块:
投标产品系列的所有基础模块8HP、10HP、12HP、14HP、16HP、18HP、20HP、22HP、24HP、26HP、28HP的IPLV值均≥8.0。
▲4.内外机最大冷媒管长要求:
为满足设备的施工安装,据现场情况需空调设备内外机高差,室外机在上时不小于90m,室外机在下不小于110m。单管最大长度不小于240m,配管总长不小于1000m。
5.室外机型式要求:
①室外机为冷暖型,侧进风、上出风型机组,换热器形式为G型换热,方便检修;
②室外机具备夜间静音运行功能;
③为了装修美观,投标室外机的基础模块机身深度、高度均相同;
④室外机电气室与机械室分离,互不干扰,方便检修。
▲6.室外机风扇要求
室外机风扇电机采用直流电机、无级调速。
7.室外机排风散热要求
室外机风机可以根据系统压力做到自由静压可调,为了保证外机散热,提高设备使用效率,要求外机静压最高可达120Pa。
▲8.回油技术要求
制热时无需转换为制冷状态,且不停机进行回油运转。
9.外机防逆风设计要求
投标室外机风扇受外部力量驱使逆向旋转的情况下,在空调启动时,会先将风扇停止,然后按照程序正向旋转,保护扇叶不受损坏的防逆风功能。
10.室外机运行温度
投标室外机运行温度范围宽广,保证设备运行性能稳定,可实现-26℃~53℃环境下正常工作。
▲15.主要零部件要求
投标室外机主要部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压缩机、高压压力传感器、低压压力传感器、电子膨胀阀均为进口国际品牌,并提供部件清单表,说明品牌及产地。
▲16.室外机可以自由组合,组合模块最大可达112HP。
注:带★”为实质性要求;带“▲”为重要技术要求,出现负偏离作扣分处理。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公开发行的产品彩色样本资料或第三方证明材料,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鲜章。
 
★(三)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工作。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
3.1整机设备质保期至少为2年。设备各部件如国家或厂家有“三包”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但质保期不得少于2年。
3.2零、部件更换:对由于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中标人应提供现场服务维修更换损坏的零、部件(质量保修期内应为免费服务)。
3.3故障响应:空调设备发生故障时,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对于操作故障中标人应在接到故障通知4小时内给予解答指导排除或派员现场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4质保期后,中标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及时、优质、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提供终身服务。
3.5提供空调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中标方在交货时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4.1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图纸及说明;
4.2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4.3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4.4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5、安装调试及验收:
5.1中标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5.2货物到达生产现场后,中标方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5.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方应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5.4 设备安装所产生的运输、人工、材料等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应考虑到此部分费用。
5.5设备安装过程中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归中标方负责(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6、报价要求: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培训、招标代理服务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7、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接到发货通知书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安装验收完,取得特检所检验报告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5%;剩余合同总价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期满后支付。
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采购合同金额的5%交至采购人,交款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15日后,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15日内,递交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通知书给收款单位并由其向供应商退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违约责任
9.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9.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9.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例如:每迟延一天承担每日1%的履约保证金)。
9.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0.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10.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验收方法和标准
11.1供应商在设备经72小时试运行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11.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11.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11.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11.5货物安装完成后 15 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11.6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11.7如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11.8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12、其他要求
12.1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中标后,自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
12.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12.3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12.4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12.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12.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2.7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若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至 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2栋A704
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2栋A7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汉源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汉源县富林大道二段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融才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2栋A704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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